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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5年技术合同备案登记工作,力争全区技术交易额取得新的突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合同登记的范围
技术合同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依据自愿原则,卖方(技术输出方)可到经批准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完成技术合同登记。
二、技术合同登记的前提条件
1、双方签订正式、真实、有效的书面合同。
2、技术合同文本中必须明确甲乙双方的主体资质、必须明确技术标的内容、必须明确技术的报酬或价款,如实表述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每项合同只能备案登记一次,由卖方(技术输出方)在其注册地区登记机构进行申报,不能重复备案登记。
三、技术合同登记的流程
1.登记方式
1000万元以下合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先线上提交认定申请(上传合同及相关材料,具体见下面准备材料),等待审核通过后,需要在合同上盖章的线下提交或快递纸质材料(快递内留好回寄地址)。
1000万元以上合同:线上提交申请,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后按照大额合同认定流程办理。
2.线上提交
网址:https://ctmht.chinatorch.org.cn/
工信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官网-热点直通车-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入口),在卖方合同登记提交合同信息并扫描上传合同及相关附件材料(注意:500万元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合同提交时注册登记机构选择萧山区登记点,其他合同注册登记机构选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3.线下登记机构地址
4.上传及线下提交准备材料
(1)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
①合同(一式三份,至少有一份原件)
②合同附件技术资料/技术方案(一式三份,盖卖方章)
③报价明细清单(超过60万合同需要)(一式三份盖卖方章)
(2)技术转让/许可合同:
①合同(一式三份,至少有一份原件)
②附相应技术资料(摘要和技术说明书)(一式三份)
③专利/软著变更(许可)证明(一式三份)
④关联交易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一式三份)
四、相关政策及奖励机制
1.技术交易卖方能享受的优惠政策
①减免所得税
经认定登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卖方,即输出方。
②减免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发票),享受减免增值税的优惠。适用于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卖方,即输出方。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认定登记后的技术合同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认定的依据。
2.技术交易买方能享受的优惠政策
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②创新券补助
对企业研发过程中委托创新载体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科技评估、科技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等)按实际支付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认定登记后的技术合同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依据(具体要求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收到通知要高度重视,对已形成的技术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完成登记工作,对即将签订的技术合同按照技术合同规范性文本进行签订,并及时做好登记。
联系电话:
杭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88212493、87759145
萧山区技术合同登记点:18767106382
萧山区科技局合作成果科
(科技人才科):89618911
来源:创新萧山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昌女士 18058157735
陈先生 135880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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