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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不包括非公司私营企业、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等15类经济实体。)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3、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
6、企业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没有严重环境违法或严重失信行为。
企业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企业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入口,或搜索“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点击“立即办理”——“企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页面,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
附件中需上传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知识产权证书(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3、税务系统导出或加盖公章的上年度及上月(上季度)财务报表、研发费用明细表及辅助帐;
4、上年度及上月公司社保参保证明(政务服务网导出电子章)等材料;
5、其他科技方面资质文件。
三、截止时间
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杭州市科技局:85255659
拱墅区科技局:89506101
网络技术咨询:85151402
五、附件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
(扫描二维码查看)
来源:创新拱墅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昌女士 18058157735
陈先生 135880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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