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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临平政发〔2024〕110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平发改〔2024〕29号)、《关于印发临平区鼓励制造业投资专项扶持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临经科〔2024〕11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2025年度临平区技术改造(智能制造)资助、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等财政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一)在临平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临平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单位。
(二)申请资助的项目在临平区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统计,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目录,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制造业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即新拿地项目),未达到履约监管协议约定投资强度的,不予资助。
资助条件
(一)企业技术改造资助(事后资助)
1.申报条件
(1)已按规定核准或备案,并已完成投资的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智能制造投资项目。其中,制造业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即新拿地项目)建设期四年内有效,有效期自项目核准或备案之日为起讫日;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即零土地项目)执行期三年内有效,有效期自项目核准或备案之日为起讫日。
(2)购买单体生产设备(包括通过金融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且已完成全额付款的生产设备)在3万元以上(时尚产业在1万元以上)、信息化应用设备在0.5万元以上,且总投资(设备、外购技术和软件,生物医药企业含GMP投入)在500万元以上(时尚产业项目总投资额可降至200万元)。
2.资助比例
实际完成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生物医药产业含GMP投入)在500万元(时尚产业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上,实施分类分档支持。其中经评定为智能制造项目或列入国家、省各类试点示范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其他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6%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3.申报材料
(1)财政资助申请表(系统上填报,详见附件1);
(2)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系统上传);
(3)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系统上传,详见附件3);
(4)新拿地项目提供项目所在地块土地出让合同及《临平区工业项目用地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专项验收审核表》复印件(系统上传);
(5)项目申报承诺书(系统上传);
(6)项目投资统计报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如项目跨多个年度实施,须提供历年报表(系统上传);
注:系统上传的发票开票日期必须在项目备案日期当天后,制造业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即新拿地项目)上传备案日期当天后四年内的发票,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即零土地项目)上传备案日期当天后三年内的发票。
(二)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
1.申报条件
(1)项目已按规定核准或备案,并于2023年1月1日后取得购置发票;
(2)对企业购置3轴以上(含3轴)并符合国家标准GB/T12643-2013要求的焊接机器人、运输机器人、码垛机器人、高端数控设备等工业机器人。
2.资助比例
按机器人购置款的12%给予资助。
3.申报材料
(1)财政资助申请表(系统上填报,详见附件2);
(2)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系统上传);
(3)工业机器人购置财务清单(系统上传,详见附件3);
(4)设备说明书、采购发票、付款凭证(系统上传);
(5)项目申报承诺书(系统上传);
(6)工业机器人设备照片(系统上传);
(7)含在整条流水线中购入、无单独发票的,提供购置设备分项价格表(系统上填报)。
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为线上申报,系统申报时间为7月18日-7月31日,到期系统自动关闭申报端口,请企业提前准备申报所需材料。
(二)申报方式
企业可前往“临平区企业和人才服务平台”查看相关政策条款及申报指南(https://www.lpqfpt.cn/)。申报时,企业须在该网站上选择需要申报的政策条款,点击“在线申报”并填写有关表格,并同步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件)。
咨询电话
临平区经科局投资审批科(临平区河南埭路32号5楼510办公室):0571-89532755、0571-89532756。
临平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临平市民之家3楼)助企热线:0571-86330330。
附件:
1.临平区工业投入项目财政资助申请表
2.临平区工业机器人购置财政资助项目申请表
3.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
4.系统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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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平新制造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昌女士 18058157735
陈先生 135880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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