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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场)、平台和相关企业:
杭州市2022年度“鲲鹏计划”制造业企业上规模奖励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对照通知要求,于11月10日(星期五)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区经信局(科创中心C座1310办公室),同时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word版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12101980@qq.com。逾期未申报将视同放弃。
联系人:王超峰、汤国芬,联系电话:0571-82105209,0571-82705215。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鲲鹏计划”制造业企业上规模奖励的通知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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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对象
1.在杭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制造业独立法人企业,或在杭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集团企业。
2.在杭制造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企业。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奖励标准
1.对制造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市本级财政分别给予2000万元、8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年营业收入进档的企业给予差额奖励。
2.对制造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亿元的奖励政策,按“一事一议”报请市政府研究确定。
奖励口径
1.单一企业申报口径。企业在杭没有母公司、制造业子公司,应以单一企业口径进行申报,以该企业的年营业收入为奖励依据。
2.集团企业申报口径。企业在杭有母公司或制造业子公司,应以集团企业口径进行申报,以集团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在杭制造业年营业收入(扣除申报营收企业间关联交易金额)为奖励依据。
3.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母公司、子公司关系以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为准。
4.制造业年营业收入是指制造业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其中:制造业企业是指纳入规上工业统计年报库的企业,但不包括采矿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非制造业。年度营业收入和关联交易金额均以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值为准,如无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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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萧山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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