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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企业研发机构扩面提质,根据《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基本要求
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参照浙江省《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5-2018)和《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4-2018)(以下统称《评价规范》)执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原则上参照制造业评价规范执行。《管理办法》和《评价规范》中指标要求有不一致的,以《管理办法》指标为准。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原则上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
申报重点领域
重点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传统优势产业、新兴及未来产业等领域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程序及时间
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点击“在线办理”并进行登录(https://oauth.zjzwfw.gov.cn/login.jsp),选择浙江省、申报类型(认定)后填报申报材料,并同步报送附件汇总表Word电子版至邮箱:3275692528@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企业名称”。企业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9日,逾期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
省属企业的认定可通过政务申报系统直接提交至省经信厅,并由所属省级企业集团提出审核意见。建筑业企业参加认定的,需同时寄送1份盖章版文件至省建设厅市场处(寄送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建设厅市场处,0571-81052042)。
联系方式:
省技创中心 陈齐鹤 省经信厅高新处 陈婧绮,电话:0571-88229695,87059130、87058172
申报和审核系统技术咨询:高哲,电话:15669919972
区经信局 张瑶,电话: 0571-89521792,邮箱:32756925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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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滨江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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