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绿纽科技”
各省级小微企业园: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挥各类园区尤其是小微企业集聚园区的桥梁纽带作用,整合各方服务力量,为园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培育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2024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目标
以中小微企业集聚的各类园区为载体,整合专业化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中小企业服务志愿者、创业辅导师等服务资源和服务力量,构建“园区+服务团队+共性普惠服务+个性精准服务”的服务新模式,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分类为园内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强健企业生命力,提高企业存活率和竞争力,引导和培育更多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
实施内容
1.加大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园区为园内所有中小微企业提供普惠性的共性基础服务,如政策宣传、创业辅导、安全生产指导、业务培训、融资对接、人员招聘等,帮助企业对接各类服务资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与建议。
2.建立园区优质企业培育库。选取园内30家左右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符合“专精特新” 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建立培育库,并从中精选20家左右作为精准化个性服务试点企业,重点服务“小升规”培育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以及具有“专精特新”特质的中小微企业,不包括省级专精特新及以上企业。试点企业不可同时享受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中园区精准服务和企业对标提升补助政策。
3.开展精准化个性服务试点。园区在为试点企业进行全面诊断基础上,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开展针对性、精准化的“一对一”指导和服务,助力其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如企业诊断、质量标准品牌、知识产权、人才招引、数字化转型、产学研对接、法律、财税等服务。
实施主体
以县(市、区)为实施主体,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开展申报工作,实施周期为2年(2024—2025年)。
申报条件
1.已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园,已列入2023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名单的园区不在申报范围。
2.园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入驻中小微企业50家以上;产业特色明显,配套设施完善;运营机构综合实力较强,运营管理规范;园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较大安全事故发生。
3.园区具备为企业提供政策帮享、政务代办、人员培训、安全生产指导、融资服务等基础服务能力,服务收费合理。
4.园区自身拥有或合作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专业化服务团队,能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提供针对性、精准化的“一对一”指导和服务,园区服务业绩突出。
相关要求
1.申报园区建立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进行需求排摸,精选20家左右作为精准化个性服务试点企业,提出针对性的企业服务和培育方案。
2.符合条件的园区向区经信局提出申请并编制《2024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体现绩效导向,明确工作目标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力求简明扼要。申报材料上报的入库企业、服务项目和服务目标不得随意变更,将作为实施期结束后综合考评的主要依据,务必实事求是,认真测算。
3.根据园区目标、项目情况等分档给予专项激励,每个园区激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其中普惠性公共服务资金不超过20%)。省级财政资金分两步下达,首年下达部分资金至县(市、区),并按年度进行督促检查,两年实施期结束后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合格的下达剩余资金。
4.请各园区于11月29日前将《2024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试点财政专项激励试点申报材料》(附件1)报送至区经信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8幢618)。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胶装成册,一式7份,并发送PDF文档。
联系方式:
区经信局企业发展与产业合作科
孙宏喆 0571-89383020
附件:
1.2024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试点财政专项激励申报材料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来源:余杭工信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将我们设为「星标★」才能第一时间收到推送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