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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12月6日截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临平区】12月6日截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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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按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3年工作计划》(工信厅信管〔202314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方向



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2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1)。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3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10个。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


工作流程




请意向申报企业于2023年12月6日下班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报送至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同时发送电子word、盖章扫描件至邮箱:linpingshzui@163.com





申报条件




区经科局数字经济科:

吴保钦 15868010635



附件

1.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

2.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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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点击文后阅读原文下载:





来源:临平新制造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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