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23〕213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一批中小企业专业化服务机构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汇聚服务资源,建立全市优质服务机构(项目)库,更好地促进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和专精特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中小微企业优质服务机构及项目征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杭州市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以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以下领域专业服务为主营业务,服务能力和服务业绩突出的服务机构。
(一)政策服务。法律、法规、政策等查询、宣传、解读、培训和辅导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享受助企惠企政策。
(二)咨询服务。创业指导、管理咨询、法律咨询、市场开拓等咨询服务。
(三)融资服务。融资担保、投融资培训和对接等方面服务。
(四)技术服务。工业设计、实验试验、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标准计量、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化应用、知识产权、仪器设备共享、节能环保等服务。
(五)保险服务。知识产权、安全生产、产品安全等保险服务。
(六)财务服务。会计、审计、资金、税务、投资、风险管理等服务。
1.杭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的企事业服务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具有相应的服务资质。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4.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诚信、守法,企业服务专职人员一般不少于10人。
5.服务业绩突出,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6.服务对象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上年度服务杭州市中小微企业的成功案例不少于10家次。
(二)遴选数量:优质服务机构总数不超过40家,每家服务机构申报服务项目不超过5项。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向区县经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4.申报单位的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材料;
(二)推荐。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梳理推荐相关专业化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于1月22日前报市经信局,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三)评审。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优质服务机构和优质服务项目名单。
(四)公示。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负责汇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综合认定(评定),并进行公示。
(一)遴选入库。经遴选确定的中小微企业优质服务机构及项目统一纳入优质服务机构(项目)库,相关信息通过杭州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进行公开发布,并提供在线查询。
(二)应用场景。入库机构可作为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诊断指导和对标提升、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园区精准服务入园企业、企业管理对标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等服务企业项目的备选供应商,也可为企业选择服务机构提供参考。
(三)动态管理。根据对入库服务机构的监测和评价情况,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青六北路499号钱塘中心3号楼411办公室,联系人:施春晞,联系电话:89535467。
附件:1.杭州市中小微企业优质服务机构及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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