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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根据省市经信部门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部署安排,2025年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将于11月底截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在浙江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申报企业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规定所申报类型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3.申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流程
1.登录系统。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页面右上方点击登录,输入账号、密码,获取预留手机验证码,登录。如未注册账号,请先注册账号密码,再登录。
2.实名认证。完成注册后选择立即认证,实名认证时用户类型需选择法人并完成实名认证信息填报。若已实名认证类型为自然人,则需要重新注册账号并完成法人账户实名认证。
3.完善企业基本信息。进入申报系统,先点击【企业信息管理】一【企业信息】,完善企业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编辑】,填报完企业基本情况后,点击保存。
4.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在企业信息管理页面左侧点击选择【企业申报信息】或点击【企业申报】,找到【创新型中小企业】点击申报,进入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依次填写企业基本情况、主导产品情况、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创新能力、所属领域及其他。
填写完整后先点击暂存,后点击下载。下载自评表后严格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见附件2)对自评表中的评分结果如实补充填写。将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1)以PDF形式整理至一个压缩包,在【所属领域及其他】中的其他材料处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企业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其他事项
1.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也是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第一步。
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国高企荣誉来走直通车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鼓励广大高新技术企业来参与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
联系方式
区经科局产业培育中心
89532749、89532733
附件:
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3.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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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平新制造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昌女士 18058157735
陈先生 135880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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