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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的通知

【滨江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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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点击上方蓝字,关注“绿纽科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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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2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2023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扶持政策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的企业,继续留区发展,给予两年50%的房租补贴(自毕业次日起可享受)。

02

申报对象


经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培育,按市级及以上孵化器管理办法毕业的企业,搬离孵化场地并留区发展。

03

申报材料


(一)《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二)企业最新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段对应的房租合同、发票(须注明场地位置、面积、所缴房租时段,如原发票无此信息请开票方注明以上信息并盖公章)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四)企业的毕业材料

1、孵化器出具的认定毕业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毕业时间以所在孵化器出具文件为准,毕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孵化协议约定的孵化期限,文件发布时间一般不晚于协议孵化期结束后3个月。

2、企业符合毕业条件的证明材料(至少选择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提供编号、证书、认定文件等;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者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提供被投资股权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创投机构资质认定材料(如发改委或证监会备案文件等)、投资协议首尾页盖章页复印件、历次章程修正案、投资额有效到资凭证等;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提供相应的纳税登记财务报表;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提供相应凭证。

(五)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

04

申报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bjkj203@163.com(邮件标题为“企业名称+2023年度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可由企业自行提交,也可由孵化器统一交至区科技局

05

申报截止时间


本年度房补分两批申报。

第一批: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

第二批: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06

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区科技局102办公室

联系人:吕思思 86691326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或下载附件)

1.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xls

2.附件2-申报承诺书.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4年5月7日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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