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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平台,有关单位:
《西湖区“四上”重点行业企业培育的政策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西湖区商务局
西湖区文广旅体局
西湖区住建局
2024年7月12日
西湖区“四上”重点行业企业培育的政策意见(试行)
“四上”企业是西湖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为切实提升“四上”重点行业企业入库纳统质效,并扶持规上(限上)企业进一步发展,现结合西湖区实际,制定本扶持意见。
一、工业
(一)新上规纳统
对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对首次月度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再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在库企业
上规后连续3年保持在规的再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其他
对大企业(大集团)业务部门、分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转为独立法人企业并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再额外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四)小微企业园扶持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园提升服务质效,每培育1家首次上规纳统工业企业,给予小微企业园运营机构不高于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升规后连续3年在规的,再给予不高于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在小微企业园评价中予以相应加分。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集聚发展、上楼生产,新升规企业租用小微企业园生产制造空间超过1000平方米且租期不少于3年的,由属地镇街平台每年按照不少于1个月房租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
二、服务业
对首次上规纳统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且当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给予不高于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对上年10月1日以后新注册成立(或开业)、且在当年实现月度上规纳统(当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再增加5万元的奖励。
三、批发、零售、餐饮业
(一)新上规纳统
对首次纳入我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万元奖励。
对首次纳入我区限额以上社零库的企业,当年新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万元、5万元奖励。
对在我区新注册成立(非本地企业拆分)的零售和餐饮企业(汽车销售除外),全年纳统社零额达到1亿元、10亿元、2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其社零额0.2%、0.3%、0.5%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二)对在库企业
当年社零额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企业,实现正增长且达到全区社零增速水平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三)其他
对2023年年度纳统和2024年月度纳统(非社零入统企业拆分)的商贸企业,全年新增社零额达到2亿元以上,给予其全年新增社零额最高不超过1%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住宿业
(一)新上规纳统
对首次纳入我区限额以上贸易库且达到住宿业平均增速的住宿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万元奖励,当年营收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二)对在库企业
对住宿业企业营业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当年实现正增长且超过住宿业平均增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的一次性分档奖励,其中:全年营业额在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全年营业额在1亿元至2亿元区间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8万元一次性奖励;全年营业额在5000万(含)至1亿元区间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建筑业
对首次上规纳统的建筑业企业,施工产值达2000万元及以上,经认定,给予不高于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施工产值达5000万元及以上,经认定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施工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经认定,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附则
1.本意见扶持对象为在西湖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的企业。
2.原则上本政策意见涉及奖励资金,上级已有奖励的,本政策奖励标准含上级资金,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的,以调整为准,本政策支持总额以年度财政预算数为限。享受政策的企业,区内政策扶持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区财政奖励后,企业又获得市级以上(含)扶持的,区财政奖励资金视作已经配套,市级以上(含)扶持资金纳入本意见奖励总额。
3.享受政策的企业应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不享受本政策。
4.本意见如与国家、省、市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省、市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5.本办法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住建局共同牵头组织实施,根据业务归属情况,分别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或下载附件)
《西湖区“四上”重点行业企业培育的政策意见》.doc
关于《西湖区“四上”重点行业企业培育的政策意见》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积极贯彻全区小升规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四上”重点行业企业入库纳统质效,扶持规上企业进一步发展,根据西湖区工作实际,起草制订我区“四上”重点行业企业培育相关机制及扶持政策。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浙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16号)
《关于印发提振消费社零系列扶持政策的通知》(杭商务〔2024〕70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小型微型工业企业上规提质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4〕3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11号)
三、主要内容
本《西湖区关于“四上”重点行业企业培育的政策意见》涉及5个领域内容,主要包括工业、营利性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业、住宿业、建筑业。
(一)工业
工业企业小升规及入规后可享受如下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上规纳统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的一次性奖励,其中首次月度上规的再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在库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条件小微企业园,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累计奖励和房租补贴。
(二)服务业
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小升规可享受如下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上规纳统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的一次性奖励,其中满足特定要求的企业再增加5万元的奖励。
(三)批发、零售、餐饮业
社零企业小升规及入规后可享受如下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上规纳统企业,按条件分别给予一次性分档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在库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的一次性分档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给予全年新增社零额最高不超过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住宿业
住宿业企业小升规及入规后可享受如下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上规纳统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万元奖励,当年营收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分档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在库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的一次性分档奖励。
(五)建筑业
建筑业企业入规后可享受如下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上规纳统企业,施工产值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分档奖励。
四、注意事项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五、名词解释
“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
六、实施时间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有效。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西湖区发改经信局
解读人:李建群(局长)
联系电话:0571-8951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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