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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平台、镇街,有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平台、镇街协助属地企业按相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为便于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专家现场评审等工作,余杭区2024年度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截止时间如下:
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为2024年8月8日;省企业研究院为2024年8月22日;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省高企研发中心”)为2024年8月30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jxt.zj.gov.cn/art/2024/7/25/art_1582899_27268.html
1.申报企业请及时做好专项审计工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其中对申报条件进行逐条披露,原则上每条申报条件均需提供附件材料用以佐证,如年度审计报告、研发人员社保证明、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研发场地证明、科研设备发票、知识产权证书等(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需提供省企业研究院证书;省企业研究院申报企业需提供省高企研发中心证书和高企证书;省高企研发中心申报企业需提供市高企研发中心证书和高企证书,软件类企业需提供软件企业证书),并在系统中上传。
2.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等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底,其他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底。
3.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由区科技局征求各主管部门意见后统一出具审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中提及该项时,请注意不同研发机构时间节点要求不同。
4.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计划组织现场答辩和考察评审,省高企研发中心将开展现场考察评审,具体要求申报截止后将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并另行通知。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企业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进行提交,以免错过征求意见或现场考察评审,后续可根据审核安排进行退回补充。
5.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至区科技局,如开展现场评审请申报企业提前打印备查即可。
政策咨询:省经信厅高新处 吴扬青、省电检院 唐相雷,0571-81029700;市科技局高新处 王晓燕,0571-85255626;区科技局合作科 0571-89518294、89518293、89518292。
技术咨询:沈涛,0571-85151402。
余杭区申报企业请加入2024年研发机构申报群(钉钉群号:31573831,进群请备注公司名称和属地镇街)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5日
来源:合作科
来源:创新余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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