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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月汇总 -
•『第四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遴选』申报合集
•『“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合集
•『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合集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制造业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申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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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可申报项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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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可申报项目汇总
•【桐庐县】可申报项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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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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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通知】转发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1日8:00至8月30日16:00。
8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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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四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及市级、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遴选的通知
拟申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用云水平评估(参照附件1),于2024年7月15日-8月31日登录申报平台企业端(https://xzz.jxt.zj.gov.cn/computer/web/cloudUsage)完成信息填报。登录账户为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法人账户。
2
【申报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8月31日。
3
【申报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各地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请(操作参考附件3),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并备齐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已列入2023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享受2024年度政策的,须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中第2、3、6、8项;新申请享受2024年度政策的企业,须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中材料(第1-8项为必须提供项)。企业应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承诺书。
二、各地经信部门根据申请企业条件(附件1、附件2),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包括材料的完整性、产品指标的先进性、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等。对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商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同意后,于9月5日前将申请企业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行文报送至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4
【申报通知】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区、县(市)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8月31日。各区、县(市)的具体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区、县(市)通知或规定为准。
9月6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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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通知】关注!2024年省、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开始啦!
各区(县、市)发改局需仔细审查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认真查验申请材料,考察项目现场,提出考察意见,填报申报汇总表,于2024年9月6日前行文(附申报材料)报送市发改委。
9月1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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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1.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审核。设区市科技局应于9月10日前通过系统上传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推荐申报名单(要加盖公章)。
2.省高企研发中心审核。设区市科技局应于10月15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比例由设区市自行确定,一般不低于10%),通过系统上传省高企研发中心推荐备案名单(要加盖公章)。
2
【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5G工厂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请申报单位通过“5G+工业互联网发展管理平台——5G工厂库”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aii-alliance.org/index/c222/n5142.html)或“5G+工业互联网发展管理平台(http://5gii.aii-alliance.org/pro/login,目前暂未开通),对“计划建设、已在规划设计、建设中、建设完成”等不同实施阶段、“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等不同类型的5G工厂项目,按照最新建设情况,于9月10日前完成填报(包括前期已入库项目的更新和本次新入库项目填报)。填报方式详见附件1、附件2。
其中,通过“5G+工业互联网发展管理平台——5G工厂库”软件客户端填报的项目,请在软件客户端完成提交后,务必导出电子版项目表格,最晚于9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各市经信局、宁波市通信管理局。
3
【金华市】9月10日截止!关于开展2024年度金华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次申报工作截止于2024年9月10日。
9月13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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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及运行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2024年申报工作
请申报主管部门仔细审查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排序填报《2024年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行文(连同申请报告和数据填报表一式两份)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时将汇总表、申请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限报家数、期限行文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二、2024年评估工作
请各工程研究中心将评价指标表(附件5)与相应佐证材料(附件7)汇总后,于2024年9月13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2024年评估-XX工程研究中心-XX单位”,并备注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9月14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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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1.区、县(市)、各单位推荐不限额“尖兵”项目截止时间9月18日。请各区、各单位在9月18日中午12点前向市项目管理中心提交推荐函、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专家论证意见、专家签名表)等一式2份,同步报送推荐汇总表、专家论证意见电子版。
2.推荐限额“领雁”领雁项目截止时间9月14日。原则上,各区、各单位推荐项目数不超过2024年“领雁”项目立项数的2倍。各区、各单位应在9月14日下班前向市项目管理中心提交有推荐排序的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一式2份。18日下班前在系统上报全部项目申报资料。
9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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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华市】9月15日截止!关于开展2024年度金华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次申报时间截止于2024年9月15日。
9月1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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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1.区、县(市)、各单位推荐不限额“尖兵”项目截止时间9月18日。请各区、各单位在9月18日中午12点前向市项目管理中心提交推荐函、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专家论证意见、专家签名表)等一式2份,同步报送推荐汇总表、专家论证意见电子版。
2.推荐限额“领雁”领雁项目截止时间9月14日。原则上,各区、各单位推荐项目数不超过2024年“领雁”项目立项数的2倍。各区、各单位应在9月14日下班前向市项目管理中心提交有推荐排序的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一式2份。18日下班前在系统上报全部项目申报资料。
9月2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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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https://pm.kjt.zj.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须签署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20日17:30。
(二)组织推荐。请设区市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严格履行推荐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并于9月24日17:30前将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承诺书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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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及运行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2024年申报工作
请申报主管部门仔细审查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排序填报《2024年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行文(连同申请报告和数据填报表一式两份)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时将汇总表、申请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限报家数、期限行文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二、2024年评估工作
请各工程研究中心将评价指标表(附件5)与相应佐证材料(附件7)汇总后,于2024年9月13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2024年评估-XX工程研究中心-XX单位”,并备注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9月27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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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16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8:00至9月27日16:00。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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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16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根据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实施,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原则上由省经信厅负责推荐申报,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在8月26日8:00至9月27日16:00期间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
9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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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6月27日启动并开放平台,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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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9月30日截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于9月30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上一年度《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或《研发费用辅助账汇总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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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6月27日启动并开放平台,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10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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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根据时间节点向市科技局提交推荐函。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市科技局将拟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于11月30日前统一报省厅备案。
11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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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企业申报。企业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入“企业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
(二)县级审核。市、县(市、区)主管部门登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s://stbrain.kjt.zj.gov.cn/),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申报信息。对分公司、个体工商户等15类经济实体(详见“企业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辅助申报”模块),及所在行业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的企业,不予认定。
(三)市级认定。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将拟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于11月30日前推荐省级备案。
12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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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省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及动态管理的通知
请各设区市经信局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省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审核意见经平台报送我厅;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国家、省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函、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分别经平台报送我厅;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2024年度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及工厂名单电子版报送我厅。
长期受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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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标准创新型企业申报正式开始
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入库申请常年开放。企业自愿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根据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达到入库条件的在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为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并公示1个月,公示期间无异议则自动入库。
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申报通道已开启,申报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项申报资料较多,有意愿的企业请及时关注,根据申报要求梳理资料和自评。
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申报通道未开启,一般在每年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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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申报】长期受理!关于征集2024年度科技评估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本通知全年有效。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为便于管理,统一邮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立项申报”,申报材料所含文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草案/建议书/申报说明/预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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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申报】长期备案!关于征集备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项目的通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征集备案实行全年常态化运作,不分批次,不划阶段,成熟一个,备案一个。按照“规上企业应改尽改,规下企业愿改尽改”原则,各区、县(市)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辖区试点行业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组织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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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常年受理!关于开展2024年余杭区成果转化活动备案的通知
活动备案常年受理,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应于活动前两周向区科技局寄送《余杭区成果转化活动备案申请表》,未按时进行备案的活动将无法享受活动补助,同时我局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活动举办期间进行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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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常年受理!@上城企业,2024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开始啦!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申请认定企业需登录企业研发服务在线(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注册企业账户,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的附件材料扫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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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全年备案!关于做好新引进且首次申报202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工作的通知
全年备案,科技服务机构须在企业迁入前或迁入当天提交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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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全年受理!关于开展杭州市临平区创新券服务载体备案的通知
全年受理,每月集中审核备案一次。区经科局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经研究讨论,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通过,列入创新券地方载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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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常年受理!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通知
采取常年受理,计划分四批开展认定。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科技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根据四批次时间节点及时将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在申报系统提交,并报送企业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含申请书、附件)1份。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科技部门推荐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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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常年受理!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年分三批次开展认定,各区、县(市)、滨海新区认定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20日、5月20日、8月20日前。请各区、县(市),滨海新区认真做好辖区内企业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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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1.对于已在《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4年6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可于2024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2.新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4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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