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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培育发展制造业“云上企业”促进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浙数办〔2021〕1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四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及市级、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本定义
制造业“云上企业”是指以数字基础设施云化部署为前提,全面云化构建核心业务系统,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打造企业内外部、产业链上下游的云上数字化协同生态,不断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生产管理智能化水平,从而实现竞争力、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的制造业企业。
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分设3个层级,即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
申报条件
1. 申报企业须注册在浙江省境内,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浙江省制造业“云上企业”分级评价标准》基本条件(其中区县级培育库入库企业经营效益不作要求);对为其提供云计算产品和服务的云服务商不作注册地限制。
2. 企业有较好的信息化基础,已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开展基础设施类、管理类或业务类上云应用,应用的云计算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技术先进实用,云上数字化协同初步实现。
3. 企业已形成用云增效的成功案例,达到较深的云应用程度,形成较好的云应用效益,对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具有明显促进作用,具备行业示范引领效应和可复制推广价值。
4. 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由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遴选产生,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由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遴选产生,不得跨级申报。
评选程序
拟申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用云水平评估(参照附件1),于8月31日之前登录申报平台企业端(https://xzz.jxt.zj.gov.cn/computer/web/cloudUsage)完成信息填报。登录账户为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法人账户。
此外,将填好的申报材料导出盖章(一份)报送至拱墅区发改经信局数字经济科(区政府5号楼5512室)。
联系方式
技术相关:
蔡国栋 17788578911
杨锦秀 0571-87758256
申报相关:
拱墅区发改经信局数字经济科 0571-89507240
附件
来源:拱墅发改经信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陈先生 13588003655
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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