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生更名、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异地搬迁(从省外或宁波跨认定管理区域整体迁入)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分三批次开展。萧山区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3日(第一批)、6月23日(第二批)、10月10日(第三批)。
因重大变化、异地搬迁企业需开展实地核查,请重大变化、异地搬迁企业提前10个工作日(较截止时间)提出业务申请。
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发生更名、重大变化、异地搬迁且计划参加2025年重新认定的,建议在本年度第一批进行申报。
(一)申报入口
企业登录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提交更名、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等业务申请;须同时向所在县(市、区)高企主管部门(科技局)提交纸质材料。
(二)所需材料
(1)申报企业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
(2)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企业在火炬平台中提交申请后,自行下载打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需提供纸质材料胶装一式一份和PDF扫描件。
(3)重大变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如发生更名的,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企业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后,自行下载打印);其他与重大变化有关的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胶装一式一份和PDF扫描件。
(4)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申请书》(附件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完成迁入证明材料;迁出地清税证明材料;其他与异地搬迁有关的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胶装一式一份和PDF扫描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应在3个月内向所在县(市、区)高企主管部门报告。
(二)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法人变更、省内搬迁(不含宁波)、经营范围变化但不改变高新技术领域等情形的,登录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平台自助办理变更申请。
受理科室:区科技局产业创新科
受理电话:89618907 89618908
收件地址:萧山区金城路685号区行政中心综合楼526室
联系人:
省经信厅高新处 吴扬青、省技创中心 陈寅安
电话:0571-88229695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申请书
长按扫码 即可下载
来源:创新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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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女士 1805815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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