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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平台、镇街、区供电公司: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发改能源〔2022〕105号)《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发改能源〔2023〕5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度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
发放补贴的项目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临平区辖区内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但尚未列入上一轮补贴清单的符合条件项目(2026年将不再对2023年及之前并网项目进行补贴),清单详见区供电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光伏补贴清单》。具体申报规则如下:
1.光伏发电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过800小时。
2.投资自然人在临平区范围内的光伏项目及注册地在临平区的投资企业。
3.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或占用的土地等资源应具有合法合规性;户用分布式光伏依托的住宅应具有房产证或乡镇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
4.光伏发电项目必须是已备案且通过国网供电公司并网验收的项目;容量30k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必须履行工程验收程序且验收合格或验收整改完成(项目验收参考《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
5.光伏发电项目必须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建档立卡流程。
申报材料
(一)自然人申报资料
1.光伏发电项目补助申报表(附件1);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证明(意见),由供电公司统一提供;
3.项目备案表:自然人投资的项目由供电公司核对后统一提供;
4.容量30kW及以上光伏项目需提供工程验收意见;
5.光伏补贴发放信息确认表(需提供自然人本人可用于收款的正确银行账户信息);
6.光伏补贴放弃申领告知书(自愿放弃申报、永久停用或无法提供上述申报材料的用户提供)。
(二)企业申报资料
1.光伏发电项目补助申报表(附件2);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证明(意见);
3.项目备案表:企业投资的光伏项目由企业提供;
4.光伏项目工程验收意见;
5.光伏项目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等;
6.光伏项目建档立卡完成情况证明(截图等形式均可);
7.光伏补贴发放信息确认表(需提供企业可用于收款的正确银行账户信息);
8.光伏补贴放弃申领告知书(自愿放弃申报、永久停用或无法提供上述申报材料的用户提供)。
其他事项
1.请各平台、镇街根据《2025年度光伏项目清单》通知相关企业及自然人申报(同一企业在临平区有多个项目由企业注册地平台、镇街通知,非临平区企业在临平区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平台、镇街通知),并将所有申报材料收集汇总,自然人相关信息采集需在补贴名单上补充完整。
2.如有2022年度并网的光伏项目不在《2025年度光伏项目清单》内的项目,企业或个人经自评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可自行填报《光伏项目核实情况表》并于5月6日下班前通过所在平台、镇街反馈,相关数据我局将再次向供电公司核实,逾期未反馈视为放弃相关补贴申领资格。
3.请各平台、镇街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于补贴名单上盖章,并将所有书面材料装订成册(胶装或线装)一式两份报至区发改局409办公室,电子版通过浙政钉反馈至区发改局能源科葛一统处,自然人补贴费用后期由区供电公司通过亲清在线平台统一申报兑付,企业补贴自行通过亲清在线平台申报兑付(亲清在线平台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4.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对并网满一年但启动开展补助工作时已永久停用(含拆除、拆迁、废弃等情况)的光伏项目不予补助。
5.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相关补贴申领资格。
联系人:葛一统、蔡莲杰(区发改局),联系电话:0571-89265173、89531887。
附件:
1.光伏发电项目补助申报表(自然人)
2.光伏发电项目补助申报表(企业)
3.光伏补贴发放信息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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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光伏项目核实情况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5.《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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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1日
来源:临平发展规划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昌女士 18058157735
陈先生 135880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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