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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临平区促进体外诊断(IVD)产业优质项目集中发展相关政策操作规程(试行)》(临经科〔2025〕44号),现将区级IVD重点产业园区备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在临平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园区运营主体。
申报条件
1.园区发展方向和产权清晰。
2.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3.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服务机制,拥有职业化、专业化的服务队伍。
4.园区以生物医药产业为主导,且已入驻的IVD企业原则上不少于5家。
5.原则上同一产业平台内,需在前一个IVD重点产业园区入驻率达到80%以上后或取消备案后,方可申报备案下一个区级IVD重点产业园区。但若出现非区级IVD重点产业园区有重大公共服务平台落地运营并对IVD产业发展给予有力赋能的情况,所在产业平台可根据实际在报经管委会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书面提出增补区级IVD重点产业园区申报。市级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园区不占所在产业平台申报数量名额。
申报材料
1.《临平区级IVD重点产业园区备案申请表》(附件1);
2.园区建设方案;
3.承诺书(附件2);
4.园区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5.入驻企业清单(附件3);
6.企业入驻协议、园区管理人员名单、园区管理制度等其它佐证材料。
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此后,将常年受理分批备案认定。申请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至所属产业平台,产业平台审核推荐并将相关资料和推荐意见书面材料统一报区经科局。电子版Word及PDF发送至电子邮箱:linpingjingke201@163.com。
项目受理
受理科室:区经科局产业集群科
咨询电话:0571-89532762
地址:临平区河南埭路32号区经科局204室
附件
1.临平区级IVD重点产业园区备案申请表
2.承诺书
3.入驻企业清单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文件)
来源:临平新制造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昌女士 18058157735
陈先生 135880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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