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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关于组织开展萧山区2025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萧山区】关于组织开展萧山区2025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绿纽科技专精特新服务平台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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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开展萧山区2025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萧山区注册的科技型企业。




二、评价条件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浙江省内(不含宁波)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以上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评价时间及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于9月30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2024年度《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或《研发项目辅助账》)等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材料须确保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二)全省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采用“企业自主评价、设区市审核确认、省级公示入库”的工作流程。




四、其他

(一)严格审核把关。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省经信厅将取消其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组织集中抽查。省经信厅将于11月中旬前组织设区市主管部门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撤销入库编号。




五、联系方式

1.区科技局产业创新科:89618908

2.政策咨询: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0571-88229695。

3.系统注册/登录问题:010-87901013、010-87901032 、010-87901073;

账号问题:010-12381(工作日9:00-17:00);

填报环节系统支持:010-88656315。



萧山区科技局

2025年7月7日








来源:创新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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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135880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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