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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
关注: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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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申报。企业通过“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网址:http://stt.jxt.zj.gov.cn/portal/face)自主申报。地方推荐的国防科工领域相关产品,需在系统提交脱密脱敏材料的同时,商属地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国防科工办报送涉密纸质材料。申报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并承担相应的保密工作责任,严禁在申报系统上传涉密、涉敏信息。
(二)地市推荐。设区市经信部门负责汇总并审核本地区申报材料,于2025年8月15日前,通过在线平台上传项目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省属企业集团本级可直接行文报送省经信厅,并将申报材料抄送所在设区市经信局。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涉密产品须通过机要渠道向省国防科工办报送完整申报材料1套,并附电子版光盘(机要地址:杭州市宝石一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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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符合申报条件企业于8月8日前,通过“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网址:http://stt.jxt.zj.gov.cn/portal/face)自主申报。申报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并承担相应的保密工作责任,严禁在申报系统上传涉密、涉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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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意向企业于8月1日(周五)前,通过“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网址:http://stt.jxt.zj.gov.cn/portal/face)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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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新材料科创高地 促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新材料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根据《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请相关企业于8月5日前对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开展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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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申报,具体要求详见省、市有关通知,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8月4日前通过“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线上提交相关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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