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5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与日常管理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区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
、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 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 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3.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6.企业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或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流程
企业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
进入“企业培育一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
附件材料中需上传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3.加盖公章的2024财务报表或审计报表(研发费需单独列支),加盖公章的研发费用辅助账证明;
4.2024年度公司社保参保证明、上月公司社保参保证明(政务服务网导出电子章)等其他材料;
5.其他科技方面资质文件等。
(三)申报时间
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日常管理
1.请有效期内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于11月30日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企报”,经法人账号登录后,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年报统计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无需报送)。对连续两年未报年报的企业(从2024年度起累计),视情取消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2.发生名称变更、整体搬迁等变化的企业,请及时通过申报系统办理变更搬迁手续。
三、联系方式
区经信科技局高新发展科:89535456、89535455
技术支持:85151402
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