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绿纽科技”
▼▼
近期项目汇总来啦!!
最近都有哪些
可申报项目
快来关注↓↓
- 7月第1期 -
▲▲ 点击了解申报详情
▲▲ 区县项目点这里了解↑↑
7月2日截止
关注:7月2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即日起至2025年7月2日期间,企业自愿向所在地发改局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各区、县(市)发改局会同区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进行初步审核。满足申报条件的,推送至市发改委,再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属企业(省属金融、文化企业按照一般企业推荐报送)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推荐。
7月3日截止
关注:7月3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请各市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于7月3日前上报省经信厅。
7月4日截止
关注:7月4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一)公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和企业进入浙江省企业之家网(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第四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和第三批试点企业申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在线填报省级DCMM贯标试点区域创建方案(见附件1)和DCMM贯标试点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线上申报成功后,需打印纸质件并盖章(一份)报送至属地经信部门。系统申报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至7月4日。
(二)地方审核。请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请设区市经信部门对辖区县(市、区)及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并择优推荐,填写并盖章《浙江省DCMM贯标试点区域和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行文并需上传至填报系统,复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
2
申报企业进入浙江省企业之家网(https://zj87.jxt.zj.gov.cn/zj87-hqzc/index.html#/enterprise)“第三批浙江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试点申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在线填报相关材料。线上申报成功后,需打印纸质件并盖章(一份)报送至属地经信部门,系统申报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至7月4日。如有疑问,可扫码进钉钉群咨询。
7月6日截止
关注:7月6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申报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7月6日。
7月10日截止
关注:7月10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将经初审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连同上一年度《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年度自查自评报告》,于2025年7月10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相关材料电子版(PDF)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
7月11日截止
关注:7月11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一)认定工作安排
申请认定企业需及时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点击“办事地点”选择“杭州市”进行在线办理,下载相关模板并按照附件1要求编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于7月11日完成线上提交并同步向所属区、县(市)经信部门报送。
7月15日截止
关注:7月15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申报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
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附件2)、《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7月18日截止
关注:7月18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二)第二批遴选服务机构促进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主要围绕各类服务机构促进专利产业化开展的工作实践,以及围绕供需匹配、路演推介等活动的组织实施,聚焦服务模式创新、典型经验做法和取得的实效,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2
二、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1.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5〕155号,以下简称《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编制申报书,于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各1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中央企业同步报送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三、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编制申报书,于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各1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7月20日截止
关注:7月20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申报单位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平台(sd.miitip.com)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附件2),于2025年7月20日24时前完成线上提交,并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
申报对象分为试点区域和试点单位两大类,各有关单位应对照《通知》有关条件及试点工作要求,自行开展评估,符合条件的,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平台”(网址:sd.miitip.com)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于7月20日24点前完成线上提交。
3
申报主体请于7月2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完成在线申报(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县(市、区)推荐材料请于7月30日前完成审核。设区市经信局请于8月10日前向省经信厅报送推荐材料(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7月21日截止
关注:7月21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请各申报单位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https://pm.kjt.zj.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须签署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6月21日至7月21日17:30。
7月25日截止
关注:7月25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二)复评工作安排
参加复评企业对照附件1要求,于7月25日前向所属区、县(市)经信部门报送复评材料(复评企业无需进行线上办理,材料模板另行发送)。
(三)调整与撤销
根据《办法》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规定,如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变更名称、变更依托单位、申请暂缓复评或申请撤销资格的,于7月25日前向所属区、县(市)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县(市)经信部门审核确认后于8月1日前行文报送市经信局,市经信局根据《办法》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公布。
7月31日截止
关注:7月31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申报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县(市、区)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8月31日。省级分别于8月、9月安排评审;未通过评审的,9月底前统一组织复评;未通过复评且符合异议处理条件的,10月统一安排异议处理。
2
2025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区、县(市)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8月31日。各区、县(市)的具体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区、县(市)通知或规定为准。
3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企业(工作室)线上申报,网上申报访问杭企服平台(网址:https://zxqy.jxj.hangzhou.gov.cn/hqt/net/#/home),点击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请登录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核,并于7月31日(周四)前行文上报初审意见,附《2024年度历史经典产业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并同步完成线上审核。逾期不接受申报。
8月15日截止
关注:8月15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黄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8月15日前,申报和复核主体完成网上申报,16日开始将关闭企业申报通道。
8月16日截止
关注:8月16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黄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结合工作实际,遵循自愿原则,将成熟的或有意愿培育的“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应用场景建设方案(模板参见附件),于2025年8月16日前报送我局公共服务司。
8月31日截止
关注:8月31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黄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申报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县(市、区)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8月31日。省级分别于8月、9月安排评审;未通过评审的,9月底前统一组织复评;未通过复评且符合异议处理条件的,10月统一安排异议处理。
2
2025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区、县(市)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8月31日。各区、县(市)的具体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区、县(市)通知或规定为准。
3
县(市、区)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地通知为准。
9月19日截止
关注:9月19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黄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三)第三批遴选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和各级主管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的主要内容要求与前述第一批相同。各级主管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主要围绕各级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专项行动、推进专利产业化、打通转化关键堵点、构建良好服务生态、促进专利转化运用过程中,形成的有利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的创新方法、创新成果和典型做法,报送案例,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
9月30日截止
关注:9月30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黄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2025年度,评价系统将于6月30日-9月30日开放,期间企业可填报信息。各省级主管部门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2
(一)企业参评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于9月30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2024年度《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或《研发项目辅助账》)等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材料须确保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二)设区市审核
1.材料审核。设区市主管部门登录审核系统(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对所属区域内企业填报资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于10月10日前提交省经信厅;信息不完整的,通知企业补正。
11月30日截止
关注:11月30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黄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报表:
截至11月30日。
4月10日截止
关注:4月10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黄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三、企业申报时间
(一)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可于2025年6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二)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长期申报项目
关注:长期申报项目
- 点击黄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季度报表:
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5号-25号。
2
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更名、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分三批次开展。地方高企主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30日(第一批)、6月30日(第二批)、10月15日(第三批),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地高企主管部门规定时间为准。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发生更名、重大变化、异地搬迁,且计划参加2025年重新认定的,建议在本年度第一批进行申报。
3
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采取常态化管理,企业登录浙企之家(https://zj87.jxt.zj.gov.cn/)后,通过浙企办——浙企装备——首台(套)系统进行项目录入。
找不到所在地区的申报通知?公众号更新总是不推送?
如何正确使用『申报汇总』看过来↓↓
点击「订阅+」合集,关注最新内容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昌女士 18058157735
陈先生 13588003655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将我们设为「星标★」才能第一时间收到推送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