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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项目汇总来啦!!
最近都有哪些
可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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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第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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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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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评工作安排
参加复评企业对照附件1要求,于7月25日前向所属区、县(市)经信部门报送复评材料(复评企业无需进行线上办理,材料模板另行发送)。
(三)调整与撤销
根据《办法》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规定,如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变更名称、变更依托单位、申请暂缓复评或申请撤销资格的,于7月25日前向所属区、县(市)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县(市)经信部门审核确认后于8月1日前行文报送市经信局,市经信局根据《办法》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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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需于2025年7月25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录“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进行申请,填报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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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区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对所遴选项目进行审核后形成项目包清单(附件4),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编制揭榜任务实施方案(模版见附件5),经所在区、县(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先导区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于7月25日前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一并报送项目申报表和承诺书。相关材料盖章纸质版一式3份,盖章pdf版和未盖章word版各一份。原则上,每个区、县(市)报送不超过1个。
7月2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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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型医院建设(培育)单位是我省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的主力军,相关医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结合本单位特色优势,强化组织动员,组织专家认真遴选、择优推荐。其中,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单位至少申报1项。鼓励研究型医院建设(培育)单位积极申报。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于2025年7月28日前通过指定邮箱(kjc@zjwjw.gov.cn)将《申报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进行预审,其中各地市由市卫生健康委汇总后上报,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送。
7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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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县(市、区)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8月31日。省级分别于8月、9月安排评审;未通过评审的,9月底前统一组织复评;未通过复评且符合异议处理条件的,10月统一安排异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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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区、县(市)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8月31日。各区、县(市)的具体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区、县(市)通知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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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企业(工作室)线上申报,网上申报访问杭企服平台(网址:https://zxqy.jxj.hangzhou.gov.cn/hqt/net/#/home),点击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请登录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核,并于7月31日(周四)前行文上报初审意见,附《2024年度历史经典产业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并同步完成线上审核。逾期不接受申报。
8月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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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进入浙江省企业之家网(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2025年度浙江省‘智算云企’申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完成填报工作;企业可自行注册账号。“智算云企”、智算云应用场景填报内容见附件1、附件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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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市经信局和省级相关行业协会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8月8日前登录网站(http://topten.ctic.org.cn)注册账号,并填写申报材料,详细申报流程见附件。
8月1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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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网上申请从2025年7月15日开始,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11日下午6:00,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妥善安排申请和审核时间。
8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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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前,申报和复核主体完成网上申报,16日开始将关闭企业申报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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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申报。企业通过“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网址:http://stt.jxt.zj.gov.cn/portal/face)自主申报。地方推荐的国防科工领域相关产品,需在系统提交脱密脱敏材料的同时,商属地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国防科工办报送涉密纸质材料。申报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并承担相应的保密工作责任,严禁在申报系统上传涉密、涉敏信息。
(二)地市推荐。设区市经信部门负责汇总并审核本地区申报材料,于2025年8月15日前,通过在线平台上传项目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省属企业集团本级可直接行文报送省经信厅,并将申报材料抄送所在设区市经信局。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涉密产品须通过机要渠道向省国防科工办报送完整申报材料1套,并附电子版光盘(机要地址:杭州市宝石一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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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批次“数学和应用研究”“物态调控”“催化科学”“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合成生物学”“纳米前沿”“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由我厅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至相关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5年8月15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我厅。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上报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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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批次“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由我厅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相关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5年8月15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我厅。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上报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8月16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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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结合工作实际,遵循自愿原则,将成熟的或有意愿培育的“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应用场景建设方案(模板参见附件),于2025年8月16日前报送我局公共服务司。
8月2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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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区、县(市)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1日。
8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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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县(市、区)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8月31日。省级分别于8月、9月安排评审;未通过评审的,9月底前统一组织复评;未通过复评且符合异议处理条件的,10月统一安排异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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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区、县(市)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8月31日。各区、县(市)的具体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区、县(市)通知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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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地通知为准。
9月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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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设区市科技局通过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企业材料,于9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加盖公章后,系统上报省经信厅。
2.关于省企业研究院。设区市科技局应于10月24日前,完成申报企业评审,确定认定名单,加盖公章后系统上报省经信厅。
9月19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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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三批遴选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和各级主管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的主要内容要求与前述第一批相同。各级主管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主要围绕各级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专项行动、推进专利产业化、打通转化关键堵点、构建良好服务生态、促进专利转化运用过程中,形成的有利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的创新方法、创新成果和典型做法,报送案例,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
9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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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评价系统将于6月30日-9月30日开放,期间企业可填报信息。各省级主管部门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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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参评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于9月30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2024年度《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或《研发项目辅助账》)等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材料须确保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二)设区市审核
1.材料审核。设区市主管部门登录审核系统(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对所属区域内企业填报资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于10月10日前提交省经信厅;信息不完整的,通知企业补正。
10月24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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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设区市科技局通过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企业材料,于9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加盖公章后,系统上报省经信厅。
2.关于省企业研究院。设区市科技局应于10月24日前,完成申报企业评审,确定认定名单,加盖公章后系统上报省经信厅。
11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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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报表:
截至11月30日。
4月1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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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申报时间
(一)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可于2025年6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二)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长期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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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季度报表:
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5号-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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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更名、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分三批次开展。地方高企主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30日(第一批)、6月30日(第二批)、10月15日(第三批),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地高企主管部门规定时间为准。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发生更名、重大变化、异地搬迁,且计划参加2025年重新认定的,建议在本年度第一批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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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采取常态化管理,企业登录浙企之家(https://zj87.jxt.zj.gov.cn/)后,通过浙企办——浙企装备——首台(套)系统进行项目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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