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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项目汇总来啦!!
最近都有哪些
可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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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第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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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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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县(市、区)经信局相关材料经各设区市经信局审核后,于8月29日(周五)前由各设区市经信局汇总通过浙政钉发送至省经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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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报主体于2025年8月29日24:00前,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转型典型场景征集入口,根据提示完成填报。填报完成后,系统将生成“典型场景申报表”(模板见附件1),请下载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在系统中完成上传。
8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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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经信局负责本辖区内工业信息安全服务支撑单位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工作,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8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省经信厅,电子版发送至:ld@zdjy.org.cn,逾期将不予受理。
8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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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称地方工信部门)。已列入2024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清单》(附件1)中第2、3、6、8、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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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县(市、区)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8月31日。省级分别于8月、9月安排评审;未通过评审的,9月底前统一组织复评;未通过复评且符合异议处理条件的,10月统一安排异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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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申报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区、县(市)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8月31日。各区、县(市)的具体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区、县(市)通知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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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地通知为准。
9月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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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设区市科技局通过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企业材料,于9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加盖公章后,系统上报省经信厅。
2.关于省企业研究院。设区市科技局应于10月24日前,完成申报企业评审,确定认定名单,加盖公章后系统上报省经信厅。
9月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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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9月8日。区、县(市)经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12日。
9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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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以下简称科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系统操作说明可在科管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栏查看。
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请按“科技计划-省基础研究计划-2026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路径查看指南,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9月15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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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和总结工作,于9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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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编写《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优秀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书》,承诺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纸质件和一份电子件于2025年9月15日前报送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区、县(市)经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无异议的,于2025年9月19日前汇总填报《杭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优秀数字化服务商申报汇总表》并行文,将申报单位材料一并报送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A座17楼1708室,联系电话:0571-85257095,邮箱:810364485@qq.com。逾期不再受理。
9月16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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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两份,按顺序标记好页码并装订成册,统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6日12点(仅受理在上城、拱墅、西湖、滨江、钱塘推广的新能源汽车,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推广的新能源汽车由属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另行组织实施)。
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并同时登录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9月1日12点-9月16日12点)完成线上申报(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同期将新能源汽车补助申报材料电子版(见附件1、附件2)报送各区经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逾期报送(如未完成线上申报或未完成申报纸质材料报送)不予受理,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报送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9月19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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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三批遴选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和各级主管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的主要内容要求与前述第一批相同。各级主管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主要围绕各级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专项行动、推进专利产业化、打通转化关键堵点、构建良好服务生态、促进专利转化运用过程中,形成的有利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的创新方法、创新成果和典型做法,报送案例,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
9月22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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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22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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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点击“科技计划-其他-科技合作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9月22日17:30。
9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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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评价系统将于6月30日-9月30日开放,期间企业可填报信息。各省级主管部门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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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参评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于9月30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2024年度《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或《研发项目辅助账》)等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材料须确保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二)设区市审核
1.材料审核。设区市主管部门登录审核系统(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对所属区域内企业填报资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于10月10日前提交省经信厅;信息不完整的,通知企业补正。
10月24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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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设区市科技局通过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企业材料,于9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加盖公章后,系统上报省经信厅。
2.关于省企业研究院。设区市科技局应于10月24日前,完成申报企业评审,确定认定名单,加盖公章后系统上报省经信厅。
11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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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报表:
截至11月30日。
4月1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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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申报时间
(一)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可于2025年6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二)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长期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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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季度报表:
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5号-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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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更名、重大变化、异地搬迁申报工作分三批次开展。地方高企主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30日(第一批)、6月30日(第二批)、10月15日(第三批),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地高企主管部门规定时间为准。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发生更名、重大变化、异地搬迁,且计划参加2025年重新认定的,建议在本年度第一批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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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采取常态化管理,企业登录浙企之家(https://zj87.jxt.zj.gov.cn/)后,通过浙企办——浙企装备——首台(套)系统进行项目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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