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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全省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改革任务部署,为重点培育一批未来型企业、标志性产品、标志性场景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加速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现决定组织开展未来产业“四库”培育对象征集工作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2025年9月8日前通过浙江省企业之家网(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浙江省未来产业‘四库’征集”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集中在线填报“ 四库”信息表,逾期不予受理。线上填写完成后,申报企业提供申报材料PDF格式发送到邮箱:630847889@qq.com。
联系科室:数字经济科,联系电话:89541440。
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8日
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全省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聚焦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面向全省征集未来产业重点企业、技术产品、创新场景和人才(团队),加强要素配置和政策支持,每年培育未来型企业100家、未来产业技术产品100项、未来产业创新场景100个、未来产业人才(团队)100个。
领域及入库要求
(一)重点领域。
包括人形机器人、生物制造、原子级制造等未来制造领域;AI大模型、元宇宙、量子科技、类脑智能、6G等未来信息领域;石墨烯、柔性电子、超导、智能仿生与超材料等未来材料领域;清洁氢、新型储能等未来能源领域;低空经济、商业航天、深地深海等未来空间领域;细胞与基因治疗、眼健康、核药等未来健康(领域目录指引详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
应为在浙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院所、政府事业单位,以及在浙工作的人才(团队)等,根据自愿原则,鼓励自主申请未来产业重点企业、未来产业技术产品、未来产业创新场景和未来产业人才(团队)培育对象。
(三)入库要求。
1.未来产业重点企业。属于未来产业领域目录范围或相关产业链节点企业,要求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和集成应用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分为核心企业、关联企业两种类型,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未来产业领域的相关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企业营收占比大于等于30%。
(2)若未来产业领域相关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比未达到30%,企业上年度总营收在1亿元及以下的,相关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比应不少于20%;企业上年度总营收在1亿-5亿元的,相关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比应不少于15%;企业上年度总营收在5亿-20亿元的,相关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比应不少于10%;企业上年度总营收在20亿元以上的,相关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比应不少于5%。
(3)若未来产业领域相关产品(服务)尚未实现营收的,要求企业在未来产业领域的研发投入占总研发投入的比重大于等于40%。
(4)若未来产业领域相关研发投入占比达不到40%的,企业上年度总研发投入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用于未来产业领域研发投入占比应不少于30%;企业上年度总研发投入在3000万元-1亿元的,用于未来产业领域研发投入占比应不少于20%;企业上年度总研发投入在1亿元以上的,用于未来产业领域研发投入占比应不少于15%。
(5)若从事未来产业相关领域但未满足以上要求的,可申请关联企业。关联企业的未来产业领域相关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企业营收比重须不低于5%;或未来产业领域的研发投入占总研发投入的比重须不少于10%。
2.未来产业技术产品。要求为具有突破性、颠覆性和首创性的新技术或新产品,应已实现产业化应用或处于研发测试接近成熟阶段,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处于研发测试和商业化早期的技术产品原则上要求已完成小试中试验证,累计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近两年内可推进产业化应用;正在推进产业化应用的技术产品,要求产业化在建项目或应用项目预计投资不少于500万元,且能在未来两年内完成;已实现产业化应用的技术产品,要求有产品销售或技术应用收益,未来两年内扩大产业化应用规模的新增项目投资预计不少于1000万元。
3.未来产业应用场景。要求场景在浙江省内进行建设,具有前沿技术产业化示范应用的鲜明特点,所涉及关键技术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应有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或经过初步验证取得应用实效,具备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场景建成前三年内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在建或待建场景原则上要求在2027年12月底前能够建成,已建场景项目原则上应为2024年以后启动建设。
4.未来产业人才(团队)。从事未来产业领域技术研究或产业化应用研究工作,具有成长为省级高层次人才的潜力和发展后劲。原则上应活跃在未来产业前沿科技创新一线,能够在颠覆性科学认识和原创技术方面形成重大突破;或活跃在产业创新一线,能够推动前沿技术突破,解决复杂工程问题;或扎根产业创新一线,掌握交叉融合技术的复合型青年人才及创业创新团队。原则上要求牵头人及团队成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人才(团队)在浙江省内全职到岗工作,缴纳社保并签订长期劳务合同;若为非全职团队须有50%及以上的时间在浙江省内到岗工作。
入库培育流程
(一)自主申请。各县(市、区)经信局负责组织属地企业、研发机构和相关单位对照“四库”培育要求,第一批(前期已征集摸排“四库”名单为主)于8月6日前、第二批于9月8日前,登陆浙江省企业之家网(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浙江省未来产业‘四库’征集”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集中在线填报“四库”信息表(详见附件2)。为畅通未来产业“四库”培育对象入库渠道,未在征集时间内完成申请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允许常态化填报相关信息。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对辖区内申请的“四库”信息进行核对,将符合条件的培育对象提交至设区市经信局,由设区市经信局进行审核,第一批于8月8日前、第二批于9月15日前推荐至省经信厅。
(三)遴选入库。省经信厅根据行业领域划分,由相关行业处室组织对“四库”培育对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库进行培育。针对入库培育对象,要定期更新项目进展和动态变化情况,做好数据和信息维护工作。
附件:
1.未来产业领域目录指引
2.未来产业“四库”培育信息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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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安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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