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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5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拟申请的企业应于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4日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政策核心要点
(一)覆盖领域
政策覆盖集成电路产业链五大关键环节,具体包括: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
(二)享受政策的企业范围
新增清单企业:列入2025年度清单的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退出清单企业:已列入2024年度清单但未进入 2025 年度清单的企业,自2025年11月30日起停止享受政策。
清单申报关键要点
(一)关键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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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环节 |
时间区间 |
核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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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提交 |
2025年9月25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14日 |
仅在此窗口期通过指定系统提交,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地方初步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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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初步审核 |
2025年10月31日前 |
省级工信、发改部门完成初核,并将结果报送国家层面相关部门结果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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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查询 |
2025年11月30日后 |
企业登录申报系统查询是否列入2025 年度政策清单 |
(二)申报路径与要求
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
材料报送规则:
线上填报完成后,生成纸质版申请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步准备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按类别打包为PDF)与纸质版(1份),将全套材料报送至省经信厅。
需要关注:2024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2025年需重新提交全套申请材料,不可沿用往年信息。
特殊情形处理规则
重大变动报告: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或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的,需于变更登记完成后45 日内报告省级工信部门,60 日内报送国家层面复核。企业前述时间报送变更情况说明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不予受理,该企业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2025年度相关政策。
不得计提情形:外购芯片对应的进项税额、用于出口或跨境应税行为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其它事项
本次清单制定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根据以上政策及解读内容,合理评估企业自身条件,积极享受优惠政策。未尽事宜,请详见《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或联系区经信科技局数字经济科黄俊亮,电话:0571-89535485。企业操作如有问题可联系省半导体行业协会萧璎,电话:1730092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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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29日
来源:钱塘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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