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绿纽科技”
▼▼
近期项目汇总来啦!!
最近都有哪些
可申报项目
快来关注↓↓
- 12月第1期 -
▲▲ 区县项目点这里了解↑↑
11月28日截止
关注:11月28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一)保险补偿
(1)企业申报。投保企业按照附件1要求向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地经信局会同财政局、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审查,于2025年11月28日前行文报送至省经信厅,省属企业集团本级可直接行文推荐至省经信厅,并将申报材料抄送所在设区市经信局。报送材料包括:联合行文请示件(纸质1份)及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1份)、投保企业申报材料(纸质3份)。
(二)应用奖励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按照附件2要求向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申报企业所在地经信局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有条件的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符合要求的销售情况审计报告,于2025年11月28日前择优报送至省经信厅。报送材料包括:联合行文请示件(纸质1份)及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1份)、企业申报材料(纸质3份)。企业具体申报截止时间以所在地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求为准。省属企业集团本级可直接行文推荐至省经信厅,并将申报材料抄送所在设区市经信局。
11月30日截止
关注:11月30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报表:截至11月30日。
12月2日截止
关注:12月2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一)自主申报(2025年12月2日前)。申报主体结合征集方向要求和拟申报案例特点选择上述一个征集方向进行申报,每个申报主体报送案例数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按要求登录线上申报平台(https://zj87.jxt.zj.gov.cn,浙江省企业之家网)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系统将生成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申报书,请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上进行上传。
(二)推荐报送(2025年12月5日前)。各类案例(含省属国企、高新区案例)由各设区市经信局统筹本地区申报,择优推荐。
12月3日截止
关注:12月3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三、本批次“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重大专项由我厅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相关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5年12月3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我厅。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上报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12月5日截止
关注:12月5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申报通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量子科技关键材料器件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
三、本批次“国家量子科技关键材料器件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由我厅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相关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5年12月5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我厅。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上报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2
【申报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新兴产业强链补链(“415X”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计划的通知
(二)材料上报。请各市经信局于12月5日前汇总报送项目推荐表、项目信息表、项目汇总表(附件5)、项目备案书和其他佐证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请通过浙政钉同步报送。
12月9日截止
关注:12月9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申报通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三、本批次“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由我厅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相关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5年12月9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我厅。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上报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12月10日截止
关注:12月10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三、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创建对象于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我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将推荐创建对象汇总表(附件1,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以及创建申请表(附件2、3)、创建方案(附件4)和相关佐证材料[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地)运营主体加盖公章]纸质版各一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邮编:100804(以寄出日期为准)。
12月15日截止
关注:12月15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1月28日前依据《储备中试平台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附件3),动员符合条件的中试平台依托单位登录制造业中试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http://zhongshi.ceprei.com)填报上传《储备中试平台申报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并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遴选出储备中试平台,于12月15日前在制造业中试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上传《2025年储备中试平台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已纳入2024年度储备库的中试平台(首批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培育中试平台除外)须参照上述要求填报更新相关信息,由各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复核。
12月29日截止
关注:12月29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三、本批次“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由我厅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相关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5年12月29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我厅。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上报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12月31日截止
关注:12月31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蓝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申报通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管理平台填报入口为“重大科技计划——上升项目”,网上填报常年受理,当年申请项目应于2025年12月31日17:30前完成填报。
2
(一)申报主体根据《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任务榜单》(附件1)提出揭榜申请,填写《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单位申报材料》(附件2)所需材料,将盖章版、电子版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填写《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单位推荐表》(附件3),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表、申请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3
【申报通知】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等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工作通知》的通知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需登录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并于2025年12月31日17:30前完成网上填报;请区、县(市)科技局(经科局)于2026年1月9日17:30前完成归口项目初审。
1月15日截止
关注:1月15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黄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1.网上填报。项目牵头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专项办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和组织论证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牵头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8:00至2026年1月15日16:00。
2.组织推荐。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于2026年1月22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月10日截止
关注:4月10日截止申报项目
- 点击黄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三、企业申报时间
(一)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可于2025年6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二)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长期申报项目
关注:长期申报项目
- 点击黄色小标题,跳转申报通知原文 -
1
(一)征集大企业需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组织动员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带动作用的大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重点围绕三方面“发榜”:一是能够为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应用场景验证机会;二是对中小企业产品服务有采购需求,为中小企业融入供应链创新链提供机会;三是愿同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技术创新攻关。有“发榜”意愿的大企业,可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中供需对接——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模块,根据“发榜”类型填写《大企业需求表》(附件1、2、3,可选择是否公开企业名称)。平台将结合需求可行性等情况,筛选形成大企业需求目录,并于每季度首月20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中小企业“揭榜”。围绕大企业需求信息,平台将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中遴选出有“揭榜”潜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于每季度首月30日前定向推送信息,并同步通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揭榜”意愿的中小企业应于每季度次月30日前,在平台中供需对接——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模块,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4)。对接表将推送至“发榜”大企业。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季度报表:
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5号-25号。
3
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采取常态化管理,企业登录浙企之家(https://zj87.jxt.zj.gov.cn/)后,通过浙企办——浙企装备——首台(套)系统进行项目录入。
找不到所在地区的申报通知?公众号更新总是不推送?
如何正确使用『申报汇总』看过来↓↓
点击「订阅+」合集,关注最新内容
项目申报或政策文件详情请咨询:
昌女士 18058157735
陈先生 13588003655
或微信最下方留言咨询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将我们设为「星标★」才能第一时间收到推送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