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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成长,根据杭州市《关于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拱墅区科技局鼓励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初创企业申报“种子”企业、“好苗子”企业,为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助力。
入选条件
“种子”企业
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总数不超过100人、营业收入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好苗子”企业
重点从“种子”企业中遴选,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融资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或估值不超过2亿元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市场空白或具有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企业可适当放宽。
入选企业政策
培育“种子”企业
提供训练营、申报辅导、一对一预审服务。
培育“好苗子”企业
培育“好苗子”企业。给予10万元创业资助和“统保”“统担”“统贷”一体化支持,提供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统一保险,联动政府性担保机构统一提供优惠担保费率,联动银行统一提供信贷优惠,按最高1%年利率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贴息补助。
统筹国有产业园区资源
为符合条件的“好苗子”企业提供不超过5年的租金优惠。
建好技术研发平台
支持“好苗子”企业建设各类研发机构。对首次认定的省、市重点企业研究院,根据研发投入等情况给予奖励。支持市概念验证中心、市中试基地服务“种子”企业、“好苗子”企业。
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支持
对“好苗子”企业,按不超过年研发投入增量5%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对年基础研究投入增长10%以上的“种子”企业给予一定支持。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推广“四题一评”模式,市重点科研计划设立颠覆性技术创新专项,提高“好苗子”企业牵头承担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比例。
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加快杭州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推广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对“好苗子”企业按不超过年累计实际技术交易额的5‰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支持申报“三首”产品
支持“种子”企业、“好苗子”企业申报“三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激发创业投资活力
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市本级设立首期20亿元的润苗基金,年均投资项目数不少于100个,投资单个企业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润苗基金投资企业,可纳入“好苗子”企业管理。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
支持“种子”企业从高校转化运用专利,符合相关规定的最高资助50万元。
申报方式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填写相关问卷进行填报,请确保企业填写内容属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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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区科技局 成果科 89506104
来源:创新拱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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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女士 18058157735
陈先生 135880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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