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抓的越来越严,首先从梳理相关证件开始,车辆、企业的相关证件是否有效,是否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年检,是否被注销了仍在运营,或者是否出现了重大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仍具有相应营运资格等,这些随着数字政务系统的普及应用,以及各部门数据的进一步共享,将会得到全面的梳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两个地方法规规定动态监控多次违规且被通报、且拒不改正的营运车辆,将被撤销道路运输证。一般而言,在通告上,还会加上《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因动态监控多次违规注销道路运输证的执法行为尚不普及,在广东省内也有不少地市没找到相关公告,或许以后会被普及,那么会不会被明确写入修订版的《道路运输条例》呢?此外,IOV114了解到,某设备企业因相关甲方要求改写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的报警阀值,在发生重大事故后,该公司相关人员被控制调查,也希望行业都要有相应的法律意识,不能因为一时得失,而可能导致自己身陷囹圄。
IOV114采集到了7、8月广东省内一些地方的通告,供行业参考。
8月20日,封开县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撤销高风险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公告称,经核查,2024年4月-6月期间,封开县货运企业封开县江口镇蒙活苗货物运输服务部营运车辆粤H82058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且被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因动态监控风险连续通报三次。
经封开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上述车辆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降低车辆运行风险隐患,并要求到封开县交通运输局参加约谈会议,企业负责人均不配合,甚至无故缺席约谈会议,且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车辆风险。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封开县交通运输局决定依法对粤H82058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撤销公示。

7月26日,肇庆高要区交通运输局通报,营运车辆粤H23959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21日期间被交通主管部门连续通报3次,现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车辆严重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连续三次通报或者严重危及行车安全被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的”规定,撤销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批准。
7月16日,8月22日,中山市东凤镇城建管理局发布公示,在对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24小时实时监测中发现下列重型运输车辆(1~5月)粤T35191、粤T38352、粤TA7307、粤T88410、粤T53499、粤T58885、粤T46832、粤T38194、粤T72226、粤T41418、粤T41476、粤T91190、粤T46813、粤T18107、粤T37438、粤T27604、粤T64692、粤T06033、粤T08750、粤T54058、粤T35990、粤T38701、粤T38802、粤T82816、粤T82816、粤T82816、粤T81270、粤T81270、粤T88923、粤T37160;(5~7月)粤T08750、粤T14694、粤T17075、粤T33762、粤T40930、粤T62368、粤T84217等车辆,因风险较高、违规行为严重,被连续通报三次及以上。现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依法对以上重型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撤销公示。
8月6日,中山市港口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发布关于撤销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公告称,在对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24小时实时监测中发现下列营运车辆风险较高、违规行为严重,被连续通报3期及以上。现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对下列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撤销公示。

8月6日,坦洲镇城建管理局发布公告,中山市子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粤TA7370、粤T89725及中山市广鸿物流有限公司的粤T76682因动态监控违规行为严重被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连续通报3次(详见附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等的规定,坦洲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现决定撤销对上述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批准,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8月4日,中山市神湾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发布关于撤销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公告称,在对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24小时实时监测中发现营运车辆粤T82068风险较高、违规行为严重,被连续通报三次及以上。现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山市神湾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决定依法该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撤销公示。
7月30日、8月26日,化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撤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公告称,化州市唐权世货物运输部粤K85212、化州市东粤货物运输店粤KP8700、广东路兴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粤K93496以及化州市吴尚清货物运输服务部粤K59137、化州市周权货物运输部粤K81777、化州市清良货运服务部粤KP9079等两批次共6辆重货车辆因违法违规等行为存在严重行车安全隐患连续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三次及以上,按照《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撤销上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7月5日,雷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粤GJ2371、粤GM2622等营运车辆因各类动态监控违规行为严重,且被通报三次,仍拒不整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等规定,决定撤销对上述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批准,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8月6日,珠海市交通运输局通告,粤C87193、粤C95629等2辆营运车辆因各类动态监控违规行为严重连续三个月超过全市平均预警值,且被多次通报仍拒不整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等规定,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撤销对上述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批准,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8月7日,珠海市斗门区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撤销道路运输证的通告。通告称,据珠海市交通信息中心反馈数据,粤C96768等30台车辆在“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产生连续3次通报以上,属实风险次数超出全市平均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等规定,决定撤销上述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7月3日,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粤C35621等3辆营运车辆因各类动态监控违规行为严重连续三个月超过全市平均预警值,且被多次通报仍拒不整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等规定,现决定撤销对上述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批准,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7月26日,珠海斗门区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注销部分违规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通告显示,共有19辆重型货车在“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产生风险次数超出法定安全系数,被决定撤销对18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批准,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9月2日,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撤销粤AFD633《道路运输证》的公告。公告称,根据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数据,广州市都来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粤AFD633的违规行为已被连续通报三次。按照《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决定依法撤销上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8月20日、9月3日,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相继发布关于撤销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公告称,在对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24小时实时监测中发现下列营运车辆风险较高、违规行为严重,被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连续通报三次及以上。现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决定依法对下列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撤销公示。

【2024年8月上半月】

【2024年8月下半月】
7月12日,7月19日,7月30日,8月7日,8月20日,8月23日,8月28日,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相继发布通告称,广州市加承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CB908、粤ADF160及粤AS6070、广州市平顺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FX632、广州市飞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粤AGH833;广州市荣森货运有限公司所属粤AFG427、粤AGZ092及粤AV4651、广州市弘成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粤AHV715、广州市鸿涛货运有限公司所属粤ABF263、广州市骏联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DP588、广州市荣宴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FV085、广州市裕佳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DZ259、广州市悦豪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AL926;广州市荣汇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GL352、广州市英杰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FM109、广州市花地湾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CV365、广州市芳信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CT285;广州市畅远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粤AHT220、广州市众力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粤AHS439、广州市高骏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粤AHK701、广州市中泓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粤ACC380、广州恒源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粤ADF203;广州雪鹰贸易有限公司所属粤AW9458、广州市广大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FL250、广州市弘安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BZ527、广州市众力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粤ABN549、广州市华展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BM832、广州市荣宴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BC510、广州市骏安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AU576;广州市君辉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AS312、广州雪鹰贸易有限公司所属粤AAN789、广州市荣宴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DY701以及广州市众达水陆联合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粤AFP480等营运重型货车,因动态监控违规行为严重被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通报三次及以上(详见附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决定撤销对上述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批准,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