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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度16000!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说明及流程!

最高额度16000!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说明及流程! 校趣多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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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转发给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家庭!

转发给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家庭!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读书期间无需缴纳利息,本专科最高额度达16000元/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我市现已开始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预计持续到9月30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一国家惠民助学政策,帮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现特对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做如下指引:




一、政策介绍
01
贷款额度及用途是?

答: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监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无需提供困难证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就学期间每年可自行决定是否申贷,不会自动续贷。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02
最长贷款期限是多少年?

答:贷款期限由学生自行选择,最短不少于6年,最长不能超过“剩余在校时间 +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生源地贷款不得延长合同年限,请同学们根据自身升学情况和未来预期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

03
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借款学生,需持书面证明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可以继续在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贷款到期日期不变

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学生毕业后剩余还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内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第六年开始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为第一年)。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可以任何时间申请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则不承担后续的利息

04
共同借款人的要求是?

答:①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②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③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以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05
首次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应怎么做?

第一步: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手机客户端(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所在高中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还要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困难学生认定表》)并填报。

第二步:网上申报后,首次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一同前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所需材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各自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非大一或研一新生应为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表》、《困难学生认定表》(无需盖章)

办理地点:办理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在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前往株洲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天元区珠江南路537号二楼223办公室);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在渌口区、茶陵县、炎陵县、攸县、醴陵市,前往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三步: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或短信回执码在开学时上交高校,高校录入系统,贷款完成。11月中旬银行直接与高校完成贷款转账。

06
续贷学生应怎么做?

为减缓现场受理压力,提高办理效率,请续贷学生选择远程办理。远程办理目前仅适用于续贷学生,不适用于首贷学生。远程办理需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手机客户端(APP),在网上办理续贷手续,并自己打印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开学后持《贷款受理证明》或短信回执码,在开学时上交高校。11月中旬银行直接与高校完成贷款转账。

注意:若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或共同借款人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信息变更后才能远程续贷。


三、其他注意事项

①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已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的,按原政策执行。

②借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切实履行借款学生各项义务。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学生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学生个人信息以及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③由第三方代理机构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第三方代理机构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学生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进度。

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开发银行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来要求转账汇款或窃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如有疑问请电话、QQ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咨询再操作。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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