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编接到了财会课发来的一条通知,需要在公众号中发布。希望大家广而告之。通知内具体内容也已经在公司OA公示,请大家查阅,祝福所有的家人们,新年快乐!
全文如下
2018年12月18日李克强总理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07号令,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条例中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额医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上午在一、二工场电视会议室召开了“关于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说明会,系长级以上人员及各课办事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对新设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额医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条件、标准方式、起止时间以及要提供的备查资料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员工。

申请人员:公司内在岗合同工
员工可以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软件,录入个人信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表。系统在2019年1月1日开放后才能填写。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员工由个人操作或家属进行协助。如果后期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在软件内进行更新。
计算提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在此强调几点:
1. 大家要严肃对待此项事情,关乎每一位员工切身利益,一定要传达到每位员工。
2. 员工要诚实守信,现在是大数据时代,不能有侥幸心理,影响个人的征信。
3. 要按照规定时点提交资料,否则影响个税扣除。目前了解,如果当月不提交,之后是否可以追缴,税务局还尚未给与最后答复。
由于公司组织机构变更,我们会在1月2日上班后下发各课每位员工的政策了解签字表,请大家注意以下几个时间点:
1.员工信息录入截止时点:1月9日中午12点之前
2.员工政策了解签字表回收时间:1月4日下班前

(此表单OA已经公示)

2018年第183期,总第344期
图文编辑 | 李 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