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一段时间来,小编发现客户委托翻译进入德国的专利案件有所增加,德国,作为欧洲乃至世界级经济强国,其发达水平有目共睹,根据有关机构披露的2023年上半年数据,德国GDP达到2.18万亿美元,超越了日本的2.13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中国,时隔多年,重回探花。
中德两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一直很频繁,据官媒体报道,中国已经连续7年成为德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在如此繁荣的经贸往来之下,中国申请德国的专利案件数量自然不会少。
由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专利法规,申请德国专利之前必须了解清楚。为了方便大家加深了解一些常见问题,小编从德国专利商标局的网站上找了一些人们经常会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FAQ(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和相应的答复。
1、我需要找一个律师或专利代理人来提交德国申请吗?
申请人可自行申请知识产权。申请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寻求律师或专利代理人的帮助。但是,在德国没有住所的申请人必须由授权律师或专利代理人代表其申请(Anmeldung)。
2、申请文件中的权利要求是什么?
权利要求书(Patentansprüchen)定义了你申请的专利的保护范围。因此,您应该非常准确地写明这些权利要求;所有要保护的技术特性都必须在权利要求中准确地被提及或者引述。
3、申请文件中的说明书是什么?
说明书(Beschreibung)是专利申请的一个基本要素。该说明书应以下列内容开头:
本发明的名称,即你已在申请表上注明的名称,及
本发明涉及的技术领域(technischenGebiet)。
说明书必须表明并包含:
已知的现有技术(StandderTechnik),
这一发明背后的问题(解决方案不包括在现有技术里),
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即本发明本身=解决技术问题的手段),
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Ausführungsbeispiel),
本发明的有利条件(die mit der Erfindung erzielten Vorteile)。
如果您提交说明书提交晚了,申请日将推迟到DPMA(德国专利商标局)收到说明书之日。
4、申请文件中的附图应该注意什么?
附图(Zeichnungen)应当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特征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并突出说明发明的实质。照片不能作为附图。
如果在申请文件的正文中引用了附图,但是附图提交晚了,则申请日将被推迟到DPMA收到附图之日。
如希望保留原来的专利申请日期,则必须声明申请文件无须参照附图。如果没有收到这样的声明,DPMA将按例行事。
5、申请文件中的摘要必须包含什么?
摘要(Zusammenfassung)不得超过1500个字符数,摘要仅用于技术指导。
包含要素:
发明名称(Bezeichnung der Erfindung)
可理解的该技术公开(technischen Offenbarung)的简明概要
摘要附图(如果在摘要中提及)
摘要可以晚点提交(但不得迟于申请日后15个月)。
6.根据德国专利法第35a(2)条的规定,英文或法文申请提交德文译文的期限如何计算?
有法定时限和DPMA设定时限两种:
法定时限(例如《专利费用法》[Patentkostengesetz]第6(1)条规定的三个月缴纳申请费的期限,或《专利法》[Patentgesetz]第40(1)条规定的要求在先国内优先权的十二个月期限)不能延期。不遵守法定期限将导致相应条款规定的法律后果。
DPMA规定的回复官方通讯的时限对于德国国内申请人至少为1个月,对于在德国没有主要营业地、机构或居住地的申请人至少为2个月(《DPMA条例》第18(1)条)。如果申请人有充分理由,期限可以延长一次(《DPMA条例》第18(2)条)。只有在合法利益得到证实的情况下,才会批准进一步延长期限(《DPMA条例》第18(3)条第1句)。在规定期限时,申请人将被告知未能遵守DPMA规定的期限的后果。
7.如果我没能按时提交申请,该怎么办?
法定时限:如果未能遵守法定时限,可以考虑根据德国《专利法》第123条提出重新确立权利的请求。可接受的、且有充分理由的重新确立权利的请求可以补救因未遵守时限提交申请而造成的所有后果。
DPMA规定的时限:如果申请人未能遵守DPMA规定的时限并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决定下发,申请人可以在决定送达之日起1个月内,根据《专利法》第123a条要求进一步处理该申请。不需要填写具体表格,但在这一个月的期限内,申请人必须完成之前所未完成的申请工作,并支付进一步处理所需的费用(第313000号关于成本、费用和开支的信息,表格A 9510.1)。如果进一步处理请求成功,则不会产生不遵守申请时限的法律后果。
8、在专利审查阶段主要审查什么?
只有当您提交了专利审查(Patent-Prüfungsverfahren)请求并支付了请求费(350欧元)后,专利审查程序才开始。然后将根据《专利法》第1节中新颖性、工商业适用性和创造性(Neuheit, gewerbliche Anwendbarkeit und erfinderische Tätigkeit)对你的发明的可专利性(Patentfähigkeit)进行实质性审查。如果你的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必须予以驳回。
如果您的发明符合可专利性要求,审查员将授予专利。
将在“专利公报”(Patentblatt)中提及授予,并将公布一项完整的说明书。
如果没有发出反对该专利的通知,该专利即告生效。保护期限最长为20年。
9、我什么时候可以要求优先权(Priorität)?
收到专利申请的日期也被称为“申请提交日期或优先权日期”。
如果申请人提前在德国提出了同一项发明的申请,则可以要求较早申请的优先权(国内优先权)。这意味着第二个申请将获得较早申请的优先权日期,第二个申请必须在上次申请后十二个月内提交。
例如,如果原始发明得到进一步改进,申请人可以要求国内优先权。在审查过程中,不允许对发明添加任何内容。这就是为什么本发明的进一步发展、改进或替代只能在新的申请中受到保护。
您可以根据之前的外国申请在德国申请优先权,或者在德国境外的后续申请中使用德国优先权,只要后者的申请是在十二个月内提交的。
要想从在先的申请中获得优先权,您必须主动提供原始申请的文件号。如果您希望要求外国申请的优先权,您必须提供在先申请的日期、国家、文件号,并提交在先申请的副本。
10、获得专利授权(Erteilungsverfahren)需要多久?
如果在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了审查请求,缴纳了审查费,并且没有提出延长期限的请求,则专利程序平均需要40个月(2021数据)。
(更正:第6条为:德国申请时限?)来源:德国专利商标局网站:
https://www.dpma.de/english/patents/faq/index.html
https://www.dpma.de/patente/faq/index.html
This is not the end
晨辉翻译助力知识产权翻译

晨辉专利翻译服务:
百余名全职译者团队,深厚的理工科兼专利 相关背景;
机械、电信、生物、化学、材料、医药、生命科学等领域;
英、日、韩、德、法、意、泰、印尼等百余种语言;
专利申请文件、审查意见通知书、诉讼文件、法律文件等;
扫描二维码
联系我们
晨辉翻译
点个在看你最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