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财政支持模式,实施“先投后股”,让政府当起企业“合伙人”,有助于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那么,哪些项目可以享受“先投后股”支持?政府如何当好“合伙人”?6月6日,记者从西部(重庆)科学城获悉,为更好地实施“先投后股”改革试点,规范工作流程和项目管理,《重庆高新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出台。
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往往面临难以跨越的“死亡之谷”,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少资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就要帮助科创企业和团队解决资金难题。
“先投后股”是一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在“先投”阶段,以科研项目形式向科技型企业投入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并约定后期股权转化比例;在“后股”阶段,当被投企业实现市场化融资或发展良好后,按照事先约定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换为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印发《2021年度全面创新改革揭榜任务清单通知书》,重庆“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改革任务成功入选。随后,科学城在全市率先启动“先投后股”改革试点。
记者了解到,《办法》从“先投后股”实施主体、支持对象、工作程序、专项资金管理、受托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股权投资管理、考核与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
其中,在支持对象方面,申报企业应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申报项目时尚未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的科技型企业,须在项目立项后1个月内迁转工商注册地址、税务和统计关系至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同时,还须具备一定其他相关条件,比如,申报项目时,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180天,且已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净资产总额不少于100万元;申报项目应符合重庆高新区产业导向,所属科技成果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拥有与项目相关的核心知识产权且不存在争议和纠纷等。
在科研项目管理方面,《办法》明确,“先投后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7年,其中科研期2年、股权转化期2年、股权退出期2年。科研期确需延长的,可由相关部门研究后另行确定,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原则上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自2022年正式启动‘先投后股’改革试点以来,我们已分两批立项了8个项目,累计资助金额达到1450万元。”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局长邓敏军表示,特别是首批4个项目,目前都有了较好的发展。
比如“果蔬保鲜的空气放电自由基发生装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企业已完成2吨/时处理能力的保鲜设备研制;再如“石墨烯改性水性工业漆研发”项目,如今石墨烯水性漆已在重庆本地一家企业的汽车相关产品上试用。
前不久,第二批4个项目刚完成签约,而各家企业也对“先投后股”带来的利好充满期待。
重庆复迪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基于扩展现实技术的直肠肿瘤智能手术辅助系统研究与开发”项目,是此次签约的项目之一。在公司总经理朱坤坤看来,“先投后股”不仅是资金上的支持,还能给企业带来更多“附加值”。
“有了政府对我们的认可,我们就有更多机遇和更大平台,去展示和推广我们的项目。”他举例说,比如,企业去资本市场融资时,政府的加持可以起到助推器的作用,让企业得到更多资本的认可和青睐,“虽然我们成立不到一年,还处于初创期,但我相信未来可期!”
来源:重庆日报
记者:张亦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