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注意啦!
2020年创新券
领取和兑现工作已启动

领取、兑现的这些“干货”
小新为大家梳理好了
↓↓↓
小新了解到,2020年创新券的领取对象为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中同时符合已准确地填报或更新年度数据信息和2019年度无违法违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不属于信用联合惩戒对象的科技型企业。
2020年创新券的领取时间为
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可领取券种共有两种:
资源共享券(面额2万元)。领取企业:注册成立时间3个(含)纳税年度以内的科技型企业。
2
融资辅导券(面额4万元)。领取企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认定的高成长科技企业;2020年知识价值信用等级为A级、B级、C级的科技型企业。

➢ 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在“申报事项”中的“创新券领取”栏目领取资源共享券;
➢ 在“申报事项”中的“重庆科创板挂牌申请”栏目先在线提交挂牌申请后再领取融资辅导券。
同时,以下事项
也需注意——
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应在需要用券时领取资源共享券,该券有效期为1年,未在有效期内使用或领券后60日内未使用的均自动作废。
科技型企业向接券机构使用创新券购买服务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拆分使用,但不得买卖、转让、赠送等。
科技型企业和接券机构应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券专项实施细则》规定和有关工作通知的要求,领用和申请兑现创新券。
小新了解到,2020年创新券的
申请兑现主体为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接收创新券并完成约定服务的接券机构
受理时间为
2020年6月1日9时至7月31日18时
接券机构根据
《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
接收且属于有效期内使用的
下列创新券:

那么,兑现程序是怎样的?
赶快来一图读懂吧!

兑现创新券的过程中
这些事项也需注意
本次兑现创新券执行《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渝科局发〔2018〕9号)的规定。
接券机构应当在服务结束后上传科技服务合同及研究开发成果、检验检测报告、科技咨询报告、挂牌上市确认函等服务结果佐证材料,经买家在线确认,方可进入兑现申请环节;如拟申请兑现的订单缺少相应附件,接券机构则须在“创新券兑现”栏目补充上传。
请接券机构严格按照受理时间节点在线进行科技创新券兑现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创新券兑现。
接券机构要核实店铺的银行开户信息,保证准确无误,以避免兑现拨款时出现异常。
对弄虚作假利用创新券骗取财政资金的,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并取消相关单位的接券资格和相关企业享受创新券政策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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