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推进重庆市孵化载体建设发展
近日,小新打探到
2022年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
众创空间已启动申报
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可向所在区县(自治县)
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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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申报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应分别符合《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其中,运营机构的注册成立时间和实际启动运营时间均应在2021年7月1日之前。需注意的是,运营机构不能以同一场地同时申报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重庆市众创空间,众创空间场地可以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场地的一部分。
小新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县(自治县)科技主管部门后,科技主管部门将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再将推荐的运营机构申报材料于8月20日18:00前报送至重庆孵化器协会。市科技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认定。

根据《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市科技局将对认定的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重庆市众创空间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其中,对绩效评估达到优秀的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每家50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孵化器;绩效评估达到良好的,给予每家30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绩效评估未合格的,6个月内再次申请评估,再次评估仍未合格的,取消“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
对绩效评估达到优秀的重庆市众创空间,给予每家50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并优先推荐国家备案;绩效评估达到良好的,给予每家30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绩效评估未合格的,6个月内再次申请评估,再次评估仍未合格的,取消“重庆市众创空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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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2. 重庆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
3. 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4. 重庆市众创空间申报书
来源:重庆日报
记者:张亦筑 冉罗楠(实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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