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主任寿子琪:
◆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最重要的是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和突出难题。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要任务是打通高校、科研院所的转移转化通道。
◆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市场化科技服务的供给;着力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记者: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解决成果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对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有怎样的意义?
寿子琪: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最重要的是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和突出难题。围绕这一目标,关键是要依靠体制机制改革,让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创新人才充分地活跃起来,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面对当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畅不活的诸多瓶颈制约,一方面应遵循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深刻认识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范围和环节多,并非单个的政策突破或点球式的传统做法在短期内所能及;另一方面,又要找清问题的根源,善于抓住制约成果转化的“牛鼻子”环节,牵一发而动全身。
记者:目前,制约成果转化的“牛鼻子”环节是什么?应如何牵住它、解决它?
寿子琪: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要任务是打通高校、科研院所的转移转化通道。清除各类障碍,建立起有利于创新的成果权属、收益分配、人才评价等一系列体制机制,着力增强高校院所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的主动性,源源不断产生创新成果。
我们要不断完善分类评价机制。强化应用型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目标导向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社会责任,明确应用类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果转化义务,并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机制,包括成果转化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渠道。
要切实解决科技成果的权益问题,全面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收益不再上缴国库,同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损失”免责政策,真正落实高校院所实施转移转化的自主权。
要大幅强化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加大对转化主体的激励力度,明确成果研发团队应当享有的收益比例或数额。同时深化绩效工资制度和股权激励制度改革,切实让发明人和团队享有科研成果的收益,让科研人员通过成果转化实现“名利双收”。
要着眼于保障成果转化的合法性,为科研人员甚至大学生在岗离岗创业提供一定的身份保障,明确界定各类成果转移转化中的收益行为与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之间的标准界限,减少科研人员和管理者们的后顾之忧。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体是企业,关键是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特别是要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冒险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创新中的关键作用。

记者:您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还应从哪些方面入手,让转化通道更畅更顺?
寿子琪:一方面,成果转化过程往往又是“二次开发”的过程,没有好的外部环境和支撑条件,没有必需的信息、资源和服务充当“润滑剂”,即便是很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在转化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与未知风险。所以,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市场化科技服务的供给,着力培育科技服务业,培育和集聚高水平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平台;进一步加强科研资源开放共享,整合全市各类科研平台资源,面向市场形成技术集成、共性技术研发、小试中试和工业性试验等的资源服务网络;要建设更多开放便捷的“众创空间”,依靠市场机制而不是政府主导,鼓励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众创空间建设。
另一方面,应着力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简政放权、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把工作重点放在培育传导模式上。对市场导向明确的创新活动要减少干预,对市场机制能够实现的要腾出空间,对市场暂时缺失的要及时补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必须同步推动放宽行业准入管制、深化商事改革、争取有利于创新的财政税收和金融制度、实施公共技术采购等多方面的探索实践,切实依靠市场力量和对外开放,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制度藩篱,全面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强大合力。
来源:解放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