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发布磨憨—磨丁合作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涵盖产业、税收、要素保障三大领域17条政策

10月31日,昆明市政府官网发布了《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该政策从产业发展、税收优惠、要素保障三大领域出发,提出17条具体措施,旨在吸引资金、人才、信息等要素向磨憨集聚。
一、产业政策
- 贸易优惠与投资保障: 在磨憨—磨丁合作区生产的产品可享受原产地规则下的关税优惠待遇。企业注册设立区域总部、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将获得三方协议保障服务。
- 工业投资项目扶持: 符合主导产业定位且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6%或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0万元。
- 总部落户支持: 对新认定的总部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包括综合型、功能型及创新型总部,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同档次对应不同金额补贴。
- 跨境电商与海外仓建设: 鼓励发展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并对注册企业在区内建设海外仓给予资金支持。
- 外资项目扶持: 对年实际利用外资300万美元以上的新设或增资项目按比例予以资金支持,制造业项目支持比例更高。
- 跨境物流体系建设: 对在磨憨跨境物流园区内建设公共属性仓储设施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 进出口物流费用补贴: 年营收额达到特定标准的企业可获得物流费用补贴。
- 边境贸易支持: 鼓励边民成立合作社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企业也可获得资金支持。
- 旅游引客支持: 引客入磨憨的旅行社根据接待人数给予资金支持。
二、税收政策
- 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2030年)。
- 新办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优惠: 新办企业应缴纳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实行“五免五减半”。
三、要素政策
- 小微企业贷款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机构给予新增余额奖励。
- 人才培养引进: 支持企业培养引进技能大师和青年人才,提供创新创业资金支持。
- 降低用电成本: 物流企业和冷库经营企业用电费用超出一定额度的给予补助。
- 外籍边民用工支持: 支持企业依法招聘外籍边民务工。
- 员工子女教育保障: 为入驻企业员工子女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便利。
四、附则
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同时享受国家和云南省普惠政策;优惠政策重合时遵循不重复原则;重大招商项目可一事一议制定专项政策。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来源:昆滇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