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布意见 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该《意见》针对当前网络直播行业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包括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等在内的具体工作举措。
主要措施如下:
- 明确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
- 严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担任主播,16至18周岁者需征得监护人同意。
- 要求网站平台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模式”,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直播内容供给,并关闭相关充值打赏功能。
- 建立专门团队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投诉与纠纷。
- 规定所有平台必须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金额作为唯一标准对用户或主播进行排名。
- 加强每日20时至22时的管理,限制“连麦PK”次数及“PK惩罚”环节,确保“青少年模式”强制下线。
- 推动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
组织领导方面:
各部门将从“塑造什么样的未来人”的高度出发,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