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媒报道:越南政府近日颁布的 第279/2025号议定 正式规定,自 2025年12月15日 起,将道路交通事故伤者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治的个人最高可获得500万越盾资金支持,组织最高可获 1000万越盾/起事故。
该议定明确设立并规范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减轻基金 的资金来源、管理与支出机制,旨在为交通事故受害者及救助者提供事故发生后的即时经济支持。需要强调的是,基金支持 不替代肇事者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仅用于缓解事故发生初期的经济压力。
根据议定规定,基金主要支持标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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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率31%—81%的伤者:最高支持 1000万越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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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率81%以上的重伤者:最高支持 1亿越盾/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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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死案例:受害者家庭最高支持 2000万越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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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参与救助、抢救并送医的个人:最高 500万越盾/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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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救助的组织:最高 1000万越盾/起事故
此外,基金还可用于支持未获国家财政保障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及基金募资相关活动。
法律界人士指出,该议定的突出亮点在于,首次以法律和财政机制明确鼓励公众救助交通事故伤者,有助于缓解“怕惹麻烦、不敢救人”的社会心理,争取抢救生命的“黄金时间”,并推动形成更具责任感的交通安全文化。
同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仍需配套明确的操作指引和审核机制,防止虚假申报、事后补证或多方争领等问题,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及时。
总体来看,第279/2025号议定不仅是一项资金支持政策,更是越南政府向社会释放的明确信号:鼓励救人、尊重生命、减少交通事故损害,推动交通文明与社会互助机制建设。
新闻来源:plo.v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