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交会《关于开展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的通告》(会业字〔2025〕845号),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符合《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附件1)的企业均可申请。存在附件中列明禁止情形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申请展区范围
除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展区外,其余所有展区均开放申请。其中:车辆、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化工产品、食品、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每家企业申请品牌展位数量不低于2个;其他展区不低于4个。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
四、申请方式
申请企业须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exhibitor.cantonfair.org.cn)完成线上申报,并同步向汕头市商务局提交纸质材料:
- 使用本企业账号登录“参展易捷通”系统,进入“展位申请—品牌展位评审”,按流程填写企业信息、添加展品资料、上传资质材料并提交展位申请;
- 下载打印《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请表》,加盖公章后,连同按清单排序的资质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每个展区一式两份),报送至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901房;所提交纸质材料须与系统上传内容完全一致。
详细操作指引见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品牌评审工作指南”。
五、评审指标
评审依据企业出口额、境内外商标、研发创新与自主知识产权、国际通行认证、品牌建设、行业自律及广交会参展表现等7项核心指标(详见附件2),具体评分标准另行通知。
六、申请要求
- 品牌展位不得联营,须采用绿色特装布展;
- 申报材料须严格遵循《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3):
- 企业名称须与母子关系企业名称完全一致,证书持有人须为申请企业或其关联母子企业(含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 所有材料有效期须覆盖至2025年12月25日;
- 申报内容、产品及标准须与所申请展区行业一致,且产品须在该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范围内。
- 如需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评,应遵守《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附件4)。
七、其他事项
- 请原品牌展位企业及符合条件的新企业高度重视本次评审。汕头市商务局将于即日起至12月25日期间,在904办公室设立咨询点(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为企业提供申报辅导和材料初审服务;
- 请各功能区经发局及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4: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pdf
联系人:林铿、林佳然;联系电话:88931822
来源:汕头市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