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知识宣讲:跨境电商企业税收及优惠政策
荔城跨境电商云产业园

导语
近期多位跨境电商企业咨询缴税与优惠政策问题,本文系统梳理中国境内注册的跨境电商居民企业所涉主要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及其适用优惠,内容精炼实用,建议收藏参考。
增值税

基本计算
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税率:货物13%(特殊商品除外)、服务6%

优惠政策
- 免抵退/免退税(财税〔2012〕39号):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退还采购环节进项税额。
✅ 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进项税先抵内销销项,余额退还;
✅ 外贸企业按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计算退税;
❌ 小规模纳税人仅享受免税,不退税。 - 9610模式无票免税(财税〔2018〕103号):综试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未取得进货凭证的货物,满足注册登记、海关申报、非禁退目录三项条件,可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 1039市场采购贸易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9号):市场集聚区内以该模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支持无票出口。
- 境外服务免税(财税〔2016〕36号):向境外单位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专业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

政策要点
仅适用于应税消费品(如烟、酒、高档化妆品等),其退免税规则与增值税保持一致:
✅ 增值税免退税 → 消费税免退税;
✅ 增值税仅免税 → 消费税仅免不退;
❌ 增值税征税 → 消费税同步征税。
企业所得税

基本计算
企业所得税 =(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额)× 25%;亏损年度通常无需缴纳。
优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延续至2027年底):符合非限制行业、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条件的,实际税负率仅为5%。
- 9610模式核定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按收入总额 × 4% 应税所得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 1039模式个体工商户优惠(部分地区执行):年营收500万元以下且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按5%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2027年底前减半征收。
总结
合规开展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增值税可享“免抵退”或“免退税”;消费税依货物品类匹配增值税政策;企业所得税可通过小微企业优惠、核定征收等方式切实降低税负成本。
荔城跨境电商云产业园

面对日益完善的税收监管体系与金税四期上线节奏,企业自行应对合规挑战效率低、风险高。荔城跨境电商云产业园坐落于莆田市西天尾工业园,打造集线下选品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与线上物流、仓储、通关系统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构建覆盖企业注册、出口通关、收汇结汇、财税合规、孵化运营的全链条产业生态。
园区重点解决三大痛点:
(1)出口通关难:依托“荔城跨境”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全国多口岸、多种跨境电商出口模式报关;
(2)招商入驻难:提供专业化招商服务,精准引流、高效匹配;
(3)财税合规难:提供公司注册、出口申报、收汇管理、税务筹划与合规落地全程服务,助力平稳过渡至金税四期监管要求。
声明:本文所用素材部分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