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上海超导IPO已回复问询,中金公司保荐

上海超导IPO已回复问询,中金公司保荐 最新IPO
2025-11-15
108
导读:最新IPO发现,2025年11月15日,上交所官网显示,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超导)科创板IPO问询回复已挂网,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最新IPO发现,20251115日,上交所官网显示,上海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超导)科创板IPO问询回复已挂网,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以下为招股书及问询内容摘录,最新IPO将持续关注上海超导IPO进展!

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全球领先的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生产商之一。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凭借其特殊的物理特性,可广泛应用于可控核聚变、超导电力、大科学装置、高端制造、先进医疗及高速交通等领域,是当前新材料产业的前沿方向。

作为我国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的技术引领者,公司自研和制造了生产线,是国际上唯二已经实现批量年产千公里级以上(12mm)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的生产商之一依托先进的技术水平、优异的产品性能和稳定的供应能力,公司与下游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覆盖了南方电网、中国科学院、联创超导、能量奇点、星环聚能、中车长客、CFS公司、TE公司等。根据上海市新材料协会20252月出具的证明,公司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80%2022-2024年连续3年排名第一。

经过十余年的研发创新和技术积累,公司建立了覆盖“装备研制一原料配方一镀膜工艺一分切封装一质控监测”等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生产全流程的核心技术体系。2021年,经甘子钊院士和丁文江院士领衔的成果评价委员会评价:“基于BAD+PLD技术路线,形成的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超高速批量化制备技术及装备总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先后牵头或参与了20余项国家或地方科研项目,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取得授权专利94项,其中发明专利93项,牵头或参与起草8项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获批成立了“上海超导材料及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高温超导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公司产品在下游应用领域支撑了一批示范性项目,包括全球三个电压等级最高的不同类型的超导限流器、全球首个全高温超导托卡马克、全球首台兆瓦级超导感应加热装置、全球磁场最高的全超导磁体、全球首条35kV公里级超导电缆等,持续引领和推动我国高温超导产业的技术攻坚和产业化进程。同时公司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北京市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和四川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等多项荣誉。

公司主要产品为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目前是市场主流的高温超导材料,其物理外观表现为超薄金属带,根据不同参数规格与封装要求,通常长数百米,宽4-12毫米,厚数十至数百微米,由金属基带、缓冲层、超导层、保护层和铠装层(或有)组成,是一种涂层导体。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的主流应用端为强电和高场两大场景,近年来已经应用于可控核聚变、超导电力、超导磁控单品炉、超导感应加热装置等下游领域,并逐步向超导电机、超导磁悬浮列车、磁共振设备等领域渗透。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行业对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智能装备制造发展、培育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要意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募集资金用途

部分问询内容

1.关于主要产品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主要产品是以稀土钡铜氧REBCO为基础制备的第代高温超导带材,2024年收入占比为97.80%;我国高温超导材料行业部分生产商产品性能与国外同类产品不存在重大差异,部分技术接近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以哈氏合金基带为基底,以多种金属或金属氧化物为靶材,使用离子束辅助沉积镀膜、脉冲激光沉积镀膜和磁控溅射沉积镀膜等方式,在基带上生成多种不同功能的膜层;生产线需要配置精密度高、稳定性好的高端生产装备;(3)行业上游国际上缺乏整套装备供应商,部分装备零部件或关键原材料依赖进口,生产成本高且可能面临国际技术竞争和技术限禁等;(4)公司自主研发,自行设计、组装及调试建成高精密生产线,部分原材料与零部件通过进口取得。

请发行人披露:(1)超导材料发展历史及目前全球研究、生产、应用和产业化进展,各类超导材料的功能性能、制备难度、下游应用领域、使用寿命和价值量占比使用效果和成本、商业化情况等,高温超导材料不同技术路线的对比情况、未来发展趋势,是否存在下一代高温超导材料,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被替代或迭代的可能;(2)发行人产品的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不同下游应用领域对高温超导材料的技术路线性能及技术门槛的要求,与发行人产品性能特征、先进性的匹配关系;(3)第二代高温超导材料的研发、生产难度的具体体现,生产线需要配置的主要生产设备,产品关键性能是否主要依靠原材料、零部件或生产设备实现;(4)发行人原材料、核心零部件自产及外购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发行人进口原材料、零部件、生产装备等情况,说明是否构成进口依赖,发行人的应对措施。请保荐机构简要概括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核心技术

2.1关于核心技术先进性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掌握了覆盖“装备研制一原料配方-镀膜工艺-分切封装一质控监测”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生产全流程的一系列核心技术,包括“核心生产装备自主研制技术”“大面积超导带材超导层高速镀膜技术”等;(2)第二代高温超导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镀膜工艺环节;公司实现了包括脉冲激光沉积、离子束辅助沉积、磁控溅射沉积、封装等核心生产装备知识产权独立自主,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国外垄断;(3)公司2017-2021年产能提升至百公里级水平,2022年至今产能突破千公里级水平;国际上仅有公司和FFJ实现批量年产千公里级以上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第二梯队生产商SuperPower、美国超导、东部超导和上创超导等年产量数十至数百公里不等,还有部分公司处于研发或样品供给阶段;(4)经与行业内主要生产商对比主要技术参数,公司4毫米宽带材产品性能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经两位院士领衔的成果评价委员会评价,基于IBAD+PLD技术路线,形成的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超高速批量化制备技术及装备总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5)公司牵头或参与4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制定8项高温超导领域的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产业化的发明专利达86项。

请发行人披露:(1)低温、高温超导材料之间的技术难度差异,不同代际、不同技术路线的高温超导材料之间的技术难度差异,超导材料配方、制备技术、带材生产方式等是否属于行业通识,超导材料生产商向其他技术路线拓展是否存在壁垒,发行人是否有拓展计划;(2)发行人主要产品关键性能、生产效率、产品良率、产能与竞争对手的对比情况;(3)仅有两家公司批量年产千公里级以上的原因、合理性发行人先后实现产能提升、突破的原因,与行业研究成果、核心技术发展、生产设备购置、下游应用情况等是否存在关联;(4)发行人关于“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国外垄断”“产品性能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制备技术和装备达到国际领先”的表述依据,是否充分,相关评价、鉴定意见权威性,是否有其他佐证;(5)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具体情况,研发成果在发行人现有核心技术的应用情况;(6)结合主要工艺、核心技术、主要竞品、研发投入、生产销售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技术是否具有先进性,公司技术储备情况、应对技术迭代风险的措施。

2.2关于发行人技术来源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拥有授权发明专利86项,其中适合于连续化制备高温超导带材的方法等8项专利受让自上海交通大学,一种连续走带式材料热处理设备1项专利受让自合肥国际应用超导中心,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及其制备方法等2项境内专利和1项境外专利与上海交通大学共有;(2)公司自成立之初即与上海交通大学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从上海交通大学受让了4项授权专利及1项技术成果(后自主申请了专利),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开发与技术升级构建核心技术体系,2022年终止合作;(3)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洪智勇、张智巍曾在上海交通大学任职,分别于20233月、20221月全职加入公司:洪智勇20196月至20227月任联创超导首席科学家,报告期内存在于上海交通大学任职期间在发行人处兼职的情况;(4)公司还与兰州大学、客户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开展合作研发,目前与兰州大学在二代高温超导材料制备工艺、力学性能提升、多场性能综合表征、高温超导磁体研制等方面全面合作。

请发行人披露:(1)发行人各项核心技术来源、形成过程、发展演进及迭代情况,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违反竞业禁止及保密约定的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发行人历次产学研/合作研发/外购专利的背景、原因,与上海交通大学终止合作的背景、原因,研发成果归属等各项权利义务安排是否公允,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事项是否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审批、决策程序(3)合作研发/外购的技术是否属于核心技术或对核心技术起到重要作用的辅助技术,合作研发中各方实际贡献、目前进度与成果情况,研发成果对应的产品技术情况、发行人消化吸收情况,发行人使用相关成果进行后续研发、生产、经营是否受到限制,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发行人技术研发是否依赖合作研发方、生产经营是否依赖外购专利技术;(4)结合发行人核心技术、知识产权、重大奖项、重大科研项目、主要在研项目、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等进一步分析发行人的科技创新能力水平,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事项(1)-简要概括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成长性

根据申报材料:(1)第二代高温超导材料1986年被发现,为前沿新兴材料,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产业政策推动行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540.20万元、8,159.43万元和23,551.29万元;(2)低温超导材料中目前已实现产业化的主要为铌合金超导材料,技术较为成熟,已成功应用于磁共振成像、核磁共振波谱分析等领域;高温超导材料和低温超导材料在部分应用领域存在一定替代或竞争关系,高温超导材料发展起步较晚,制备技术较为复杂,产品价格较高;(3)行业下游主流应用端为强电和高场两大场景,多数应用领域如可控核聚变、超导磁悬浮列车、粒子加速器等领域尚处于研究验证阶段,超导电力、超导磁控单晶炉和超导感应加热装置等领域尚处于示范推广阶段,行业整体处于产业化早期:70%的商业化核聚变公司预计在2035年前能做出第一台商业化的示范堆并完成核聚变发电并网:(4)公司产品示范性应用在多个领域,包括全球三个电压等级最高的不同类型的超导限流器、首个全高温超导托卡马克、首台兆瓦级超导感应加热装置、磁场最高的全超导磁体、首条35kV公里级超导电缆等;(5)高温超导材料下游应用与研发的单位主要为中大型企业与科研机构,各细分行业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74.24%87.45%81.93%;行业内主要生产商均积极投入扩产计划行业竞争可能加剧;(6)2024年全球高温超导材料市场规模为7.9亿元,其中,用于可控核聚变装置、超导电缆项目、超导磁控单晶炉、超导感应加热装置的高温超导材料市场规模分别为3.0亿元、接近1亿元、0.6亿元、200万元;预测2030年市场将超百亿规模,达到105亿元,复合增长率为53.9%;(7)发行人有7名销售人员,各期销售费用在500万元左右。

请发行人披露:(1)全面梳理近年国家、地方关于超导材料和主要上下游领域的产业政策或设立科研项目的情况,相关支持对发行人产品及其上下游产业链的影响(2)结合1986年高温超导材料被发现,说明2024年仍处在产业化初期,国内市场规模约3亿元的原因、合理性;(3)首台套相关应用大规模产业化的预期时间,发行人关于未来复合增长率为53.9%的预测是否有下游行业需求基础,依据是否充分,区别于前期的爆发性增长点所在;(4)各类超导材料全球及国内市场规模、竞争格局发行人产品种类、技术路线、下游应用情况与国内主要竞争对手差异及原因;发行人对主要竞争对手、市场竞争格局的披露是否全面、准确,是否还存在从事高温超导材料业务的其他科研院所,与公开资料、行业报告是否存在差异;(5)结合各下游应用领域产业化进展和未来预期,主要企业或科研机构等参与主体的研发进展、需求情况和未来规划,测算第二代高温超导材料各下游应用领域未来三年的市场空间;与行业主要参与者的扩展计划是否匹配,行业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结合发行人销售人员和费用配置情况,说明市场开拓相关规划,能否匹配市场空间测算;(6)发行人国内市占率已超过80%,分析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商业前景以及收入增长是否可持续,未来成长对应的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依据,是否存在市场空间受限的风险,是否具有较强的成长性,能否持续满足科创属性评价标准。请保荐机构简要概括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12.关于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申报拟募集资金120,000万元,均用于“上海超导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生产及总部基地项目(一期),主要包括设备购置、建筑工程、土地购置等;该项目需自建房产;(2)募投项目产能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新增6000公里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赛迪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年产高温超导材料3.100公里,市场需求量3,400公里;(3)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产能利用率分别为42.40%81.15%82.96%

请发行人披露:(1)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具体安排、进度:(2)公司对在建、拟建项目及已有资产(含租赁资产)的总体布局情况,各在建、拟建项目对应产能情况,在建工程与募投项目的关系;(3)募投项目具体规划,按用途列示项目投入分布情况(如生产、研发、总部大楼等);公司总部基地的办公场所情况;预计采购的设备、建筑工程、土地等主要构成情况,并结合新增单位产能投入与公司原有产能的比较情况等说明有关支出规模的合理性;(4)结合高温超导带材市场空间、发行人产能利用率等情况说明达产后新增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或闲置风险;结合前述及发行人现有产能规模等说明募投项目必要性、投资规模合理性;(5)量化分析募投项目有关折旧摊销费用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并完善重大事项提示;(6)募投项目尚未完成环评批复手续的原因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存在环保问题,目前的办理进展,取得环评批复是否存在实质障碍,如否,说明判断依据是否充分,预计何时取得。请保荐机构简要概括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简要概括对事项(6)的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16.关于股东股权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和发行人股东层面曾存在代持,至2024年年底全部解除;(2)发行人A轮投资人和新余钢铁与公司和创始股东曾签署股东特殊权利相关协议,存在触发回购权情形,其中新余钢铁与凯天实业因股份回购涉及的相关责任未履行完毕;(3)发行人、宁波申诚、上海创投签订相关协议约定的特殊股东权利条款已解除;股东昆仑资本的业绩对赌、董事会观察员委派权等特殊股东权利已终止但约定了恢复条件;(4)发行人股东上海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207万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0.40%)存在冻结。

请发行人披露:(1)股权代持涉及相关主体的基本情况,委托持股的具体原因发行人及直间接股东股权代持解除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股权代持、借款异常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股份权属清晰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前述股东特殊权利的行使情况,清理是否彻底,相关各方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4-3对赌协议的相关规定;(3)股权冻结背景、原因,相关事项进展,是否影响发行人股东适格性和股份权属清晰,是否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简要概括对上述事项的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最新IPO将持续关注上海超导IPO进展!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最新IPO
提供最新的IPO资讯及案例
内容 599
粉丝 0
最新IPO 提供最新的IPO资讯及案例
总阅读4.0k
粉丝0
内容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