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12月4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十六铺”平台案资金清退的公告(四)》
2025年12月4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十六铺”平台案资金清退的公告(四)》
公告称,本次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清退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
公告如下: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十六铺”平台案资金清退的公告(四)
傅丽鸿、吴立根、陈月燕、苏杰刚、鲁超、郑煜犯集资诈骗罪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就生效的(2019)浙01刑初115号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根据执行工作“三统一”原则,指定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浙0102执3210号。经执行并经公告核对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后,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对其中的“十六铺”平台已执行到位的资金进行清退,具体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涉案“十六铺”平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二、清退金额
已执行到位的“十六铺”平台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各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三、清退时间
2025年12月4日。
四、清退方式
本次清退采取线上清退方式。法院已委托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集资参与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清退资金。
五、特别提醒
1. 个别受损集资参与人因身份校验不通过、开户失败等原因导致案款未集中清退的,后续将另行办理清退手续。
2. 法院不会要求办理转账、验资、缴费等事项。
3.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案款清退工作、损害受损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受损集资参与人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5. 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86577857)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4日
十六铺金融主要时间线
资管黑板报报道,十六铺金融成立于2015年,由金聚鑫(杭州)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2018年7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杭州警方立案调查。该平台累计借贷金额高达269亿元,案发时借贷余额为6亿元,而此前所披露的逾期率竟为0。
2018年7月13日,十六铺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侦查;
资管黑板报报道,2018年10月8日,警方发布通报称十六铺金融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某鸿等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已正式批准逮捕傅某鸿等4人;
2020年11月12日,十六铺金融案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2022年8月19日,上城区法院对外发布信息核对公告。
首次资金清退公告于2023年3月10日发布,清退金额为1.1亿元;
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于2023年12月19日发布,清退金额为2000万元。
2025年3月7日第三次退赔,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
2025年12月4日第四次退赔,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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