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Tech Asia 圆桌会议——由沃顿区块链与数字资产项目(BDAP)与新加坡管理大学数字法学中心合作举办,于2025年2月在新加坡举行。此次为BDAP在亚洲的首次聚会,汇聚了来自美国、欧洲及亚洲的监管机构、行业专家和学者。与会者围绕数字资产监管的变化格局和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影响展开了深入讨论。
Bitrace的首席执行官Isabel Shi受邀参加了此次圆桌讨论,针对稳定币监管和加密资产AML行业标准等议题发表了的观点。
会后,沃顿BDAP的研究员Sangita Gazi对会议内容进行了梳理,并撰写了报告《数字资产监管及新兴技术对金融领域的影响》,Bitrace对其内容进行了翻译。
关键要点
稳定币可能会改变跨境支付和金融市场,因此迫切需要明确的监管指南。
网络安全是一个关键问题,面临新兴威胁且现有防护措施不足。
区块链生态系统中的人工智能(AI)带来了关于问责制和透明度的挑战。
跨司法管辖区的执法协调以及投资监管技术(RegTech)以自动化合规管理,有助于解决跨区域问题。
监管机构、行业领导者与技术专家之间的持续合作,对于有效应对数字资产不断变化的格局至关重要。
I. 数字资产监管的演变
数字资产的快速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复杂的监管变革。在圆桌讨论的首场会议中,来自不同司法辖区的与会者介绍了各自国家当前的监管动态。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代表详细说明了其“三大支柱”监管框架,旨在推动创新、保障消费者权益,并规范资产代币化。由于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带来的风险,MAS 正在修订包括《证券与期货法》和《信托法》在内的相关法律。尽管MAS将加密货币归类为“数字支付代币”(DPT),但在监管实践中仍面临挑战,尤其是数字资产的无国界特性及互操作性问题。从货币政策角度来看,新加坡对于稳定币对货币主权的影响表示担忧较小。目前的监管策略主要针对支付服务提供商,而非对发行方进行许可管理。
在美国,数字资产的监管在联邦和州级之间呈现出碎片化的局面。与会者指出,一些州已采纳《统一商法典》第12篇(UCC Article 12),为“可控电子记录”(Controllable Electronic Records,简称CERs)——如加密货币和NFT等——建立了关于所有权、转让及保护的法律框架。由于缺乏统一的联邦法规,各州并不强制采纳统一的UCC监管路径。关于加密货币的税收政策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在第三方加密货币交易平台上买卖或交换加密货币,被视为适用资本利得税的应税行为,类似于股票或其他资产。不过,如果交易形式是非同质化代币(NFT),相关的税收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与会者详细讨论了《GENIUS法案》和《STABLE法案》的推出;这两项法案旨在推动达成两党共识,为稳定币建立明确的监管框架。这些提案旨在协调州与联邦的监管职能,建立统一的监管体系。根据该框架,市值低于100亿美元的中小型稳定币将由州级机构监管,而市值较高的稳定币发行方则需接受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及货币监理署(OCC)的监管。州与联邦之间的监管分工有望促成监管标准的“向上竞争”,例如纽约州在创新友好但审慎监管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与会者还指出,这些法案的主要监管对象是锚定美元的支付类稳定币,并对“内生性抵押”(collateralized endogenously)的算法稳定币施加限制。
关于欧洲对数字资产监管的做法,与会者讨论了《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条例》(MiCAR)对稳定币发行方储备金的要求,即必须将储备金保存在欧洲经济区(EEA)内。与会者对各地监管方式的不一致表示担忧,认为这可能为发行方带来监管套利的机会。例如,在美国,稳定币发行方通常将储备金以美国国债或银行存款形式持有,且没有地域限制。这种灵活性使得发行方可以选择与其银行关系更为友好的司法辖区,这是在MiCAR监管下的欧盟发行方可能不具备的优势。同样,想要在欧盟开展业务的美国或离岸稳定币发行方,必须调整其储备管理方式以符合MiCAR规定,这一要求可能会使部分发行方望而却步,从而影响其在欧洲市场的布局。
数字资产领域面临的一个长期且普遍的挑战,是如何在推动创新的同时缓解监管碎片化的问题。不同地区的监管差异会显著增加合规成本,进而可能抑制创新。在此背景下,一位与会者指出,当稳定币在一个国家发行、却在另一个国家被接受使用时,发行方往往需同时承担两个司法辖区的监管义务及相关成本,进一步加重了其负担。从长远来看,监管标准不一致以及过度监管可能会抑制行业发展,甚至将创新驱逐出市场。一位与会者建议,各司法辖区间的执法机构应加强协调合作,同时加大对“监管科技”(RegTech)的投入——即利用新兴技术自动化实现稳定币发行方的合规管理——作为解决跨境监管难题、推动监管协同的潜在路径。
与会者讨论了微观审慎监管方面的问题,特别关注与稳定币相关的技术风险。来自欧洲的代表重点介绍了《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该法案适用于所有金融机构,包括在欧盟境内运营的潜在稳定币发行方。DORA对数字领域的市场参与者提出了更高的合规标准。在新加坡,发行方则必须遵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针对数字支付代币(DPT)服务提供商和银行所设立的反洗钱/打击恐怖融资(AML/CTF)标准及网络风险管理要求。
在整个会议过程中,与会者一致强调有必要实现监管协调,以简化运营流程、减少不确定性并降低合规成本。其中一位与会者提出,可以通过统一业务模式来降低整体合规支出。
然而,这一过程也存在权衡。一些司法辖区(如香港和新加坡)正积极探索如何通过稳定币带来外汇收入。尽管如此,在新兴市场中,货币主权问题仍是一个重大挑战。例如,有与会者提到土耳其的情况,当地对美元计价资产存在一定顾虑。在经历高通胀的国家,稳定币有时被视为一种对冲工具。
因此,从监管者的角度来看,制定稳定币监管框架时,必须在获取经济收益与维护货币主权之间取得平衡,才能建立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围绕稳定币的法律复杂性也在持续加剧。特别是在破产程序中,数字资产的法律地位在大多数司法辖区仍不明确。法律的不确定性带来了诸多挑战,尤其是在债权人缺乏明确法律主张权的情况下问题更加突出。
关于加密资产与传统银行体系之间的关联性,一位与会者提到,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撤销《会计公告第121号》(SAB 121)之后,加密资产发行方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的需求正在不断上升。此前,受SEC监管的银行被要求将托管的加密资产以负债形式披露在资产负债表上,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它们对加密资产的参与程度。业内人士指出,稳定币对现金储备的高要求也对传统银行产生了影响。许多稳定币以高质量流动性资产(HQLA)作为支撑,如美国国债,而这些资产不像传统存款那样能为银行带来贷款和其他业务机会。
监管不明晰也带来了经济层面的影响。数字资产容易引发洗钱等问题。以Tether为例,有与会者指出,Tether目前占据超过50%的日交易量,并声称愿意冻结与洗钱相关的资产。但由于Tether并未受到美国、欧盟等主要司法辖区的直接监管,其是否采取冻结行动完全由自身决定。
II. 为什么我们需要稳定币?
在本节讨论中,与会者深入探讨了稳定币的好处和应用场景。讨论的核心围绕稳定币的价值主张,如价值的稳定性、跨境支付的高效性以及原子结算,消除了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从长远来看,如果稳定币威胁到货币主权,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可能会采取保护性措施。例如,一位与会者提到,金砖国家(BRICS)可能会优先保护其自身的货币。这引出了一个问题:稳定币是否应被视为私人货币,它们如何融入更大的金融生态系统?虽然稳定币具有类似货币的特征(如计价单位、价值储存和支付手段),但一位与会者指出,它们仍然是可编程的、软件化的,与传统货币不同。另一位与会者强调了稳定币作为货币市场基金的特点,以及未来具有收益的稳定币市场的增长潜力。
不同资产类别之间的稳定币互操作性可以增强投资组合的创建。稳定币的价值可能取决于传统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例如,在硅谷银行(SVB)倒闭期间,与会者指出,稳定币的价值显著下降,有时甚至跌破其储备的实际价值。这一情况引发了严重的经济担忧。与会者进一步强调了合作与监管竞争之间的互动,特别是在传统金融体系如何影响稳定币的稳定性和信任问题上。
考虑到与稳定币相关的风险,讨论中提出了一个相关问题:为何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不能作为替代方案?一些回答指出,CBDC存在隐私问题,因为现金是最能保护隐私的货币形式。此外,私营部门通常能更高效地响应市场需求。然而,CBDC的批发数字货币和其可编程性有潜力提升金融操作效率。
III. 数字资产中的网络安全
第三节讨论主要集中在与数字资产相关的金融犯罪和网络安全问题。此次讨论尤为及时,因为就在2025年2月21日,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之一ByBit遭遇黑客攻击,约15亿美元的以太坊代币被盗。加密货币交易所遭受黑客攻击一直是各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大多数犯罪与朝鲜的Lazarus黑客组织有关。
Certik的一份报告显示,约50%的以太坊区块链上的代币是诈骗项目。与非法活动相关的资金在没有被遏制的情况下流通,这是一个重要的担忧。
ByBit的黑客事件促使监管机构采取了重大响应。来自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代表指出,此事件促使证券与期货管理局(SFC)要求所有持牌机构重新评估其风险评估。
目前,关于反洗钱(AML)目的追溯交易的时间范围,尚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没有一致的方法来分类风险等级。一位与会者指出,遵守旅行规则(Travel Rule)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追踪交易的起源和目的地并不仅仅是重要的,了解交易中的对手方及其进行的尽职调查也是至关重要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如果没有进行适当的尽职调查,则不应当运营。
尽管加密货币的匿名性对消费者有吸引力,但一位与会者将其形容为监管者的“双刃剑”。尤其是在与旅行规则相关的信息未经过验证、不准确,或者有时甚至显示出虚假名字(如“Elon Musk”)的情况下,执行起来非常困难。与会者还讨论了是否可以防止有毒代币被花费、转移或用于获得利益。最后,参与者讨论了加密技术和零知识证明(ZK)如何帮助验证风险属性,而不需要访问基础信息。
IV. 可编程金融的崛起
数字资产生态系统中人工智能(AI)的应用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人工智能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市场预测、欺诈检测和自动化交易,但它也引发了有关问责制和透明度的担忧。监管机构在监督AI驱动的算法时面临困难,因为这些算法的发展是不可预测的。新系统旨在进一步将AI驱动的自动化与去中心化金融(DeFi)整合,这为自主代理直接控制大量资金并与其他平台互动带来了新的前景。
与会者讨论了关于AI系统应该采用规定性监管还是原则性监管框架的持续辩论。规定性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但可能会阻碍创新;而原则性监管则在法律模糊性的代价下提供了灵活性。由于AI依赖于概率决策,这使得在出现错误或恶意行为时,问责变得复杂。关于创建“可解释技术”及其与区块链等不可篡改技术的交互,存在疑虑。此外,AI的法律地位和其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后果仍然不清晰。
与会者还讨论了AI在数字资产领域的潜在应用。一位与会者提议将大语言模型(LLMs)用于付费内容,并结合数字资产进行微支付。另一位与会者建议将AI代理分为市场分析、资产配置和交易执行。然而,这使得监管变得复杂,并引发了关于允许多少委托的相关问题。
许多AI系统的复杂性和“黑箱”特性使得监管监督变得具有挑战性。为了降低系统性风险,确保AI模型的可解释性是至关重要的。解决这些挑战的关键步骤包括建立问责机制、明确AI运营者的法律责任,并为实验创造监管沙箱。
关于BDAP
区块链和数字资产项目(BDAP),作为沃顿金融政策与监管倡议的一部分,旨在探索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对组织、政府和个人的影响。通过与政策制定者和全球专家网络的合作,BDAP致力于开发有关加密货币、区块链网络、去中心化应用(dApps)和Web3等关键主题的深入见解。
Reg@Tech Asia参会名单
Rahul Advani (Ripple), Jason Allen (SMU), Angela Ang (TRM Labs), Merion Anggerek (Singapore MAS), Shih Yun Chia (VerifyVASP), Assia Gardiner (BCG), Sangita Gazi (Wharton BDAP), David Katz (Circle), Ken Kawai (Anderson Mori & Tonotsune), Alex Kim (Upbit), Josh Klayman (Linklaters), Shimon Kogan (IDC Hertzliya), David Kuo Chuen Lee (NUS/SUSS), Gabriel Lee (GTFN), Kang Li (Certik), Daniel Liebau (Lightbulb Capital), Alan Lim (Singapore MAS), David Meirich (Swiss FINMA), Rene Michau (Standard Chartered), Benedicte Nolens (BIS Innovation Hub), Jongbaek Park (Bae Kim & Lee), Jack Poon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Dimitrios Psarrakis (Wharton BDAP), Nydia Remolia (SMU), Daniel Resas (Wharton BDAP), Lee Schneider (Ava Labs), Isabel Shi (Bitrace), Evy Theunis (DVS Bank), Laurence Van Der Loo (Flint Global), Jasper Verstappen (University of Groningen), Heng Wang (SMU), Kevin Werbach (Wharton School), Joel Yeow (QCP), Marcin Zarakowski (Token Recovery).
Reg@Tech圆桌会议是按邀请制进行的会议,遵循查塔姆之家规则。本报告代表作者的观点,结合了所有参与者的贡献。报告中的观点不应归于特定的个人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