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募机构中,员工跟投已成常态,好处也是显而易见:实现基金经理、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激发员工热情;向外部投资者传递信心,增强募资说服力;规避员工个人交易中的内幕交易等合规风险;如果产品业绩好,也都可以为员工提供可观的福利回报等。
那么员工跟投锁定期如何设置?对外信披又有哪些特殊性?不同投资者的锁定期如何统一管理?今天和小i一起来看看。
员工跟投锁定期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引导投资者关注基金长期业绩,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基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不少于3个月的份额锁定期或者与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对应的短期赎回费用安排,收取的赎回费用应当归属基金财产。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员工跟投本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份额锁定期不得少于6个月。
《运作指引》中明确了关于锁定期的具体要求,包括外部投资者及员工跟投的锁定期限、相应的赎回费用以及开放日的规定。简要概括如下:
● 份额锁定期低于3个月时,临开不得豁免锁定期;份额锁定期高于3个月时,因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经理等核心条款变更可以设置临时开放日且豁免份额锁定期的限制。
● 对管理人及员工跟投的份额应设置不少于6个月(180天)的“硬锁”,且应超过外部投资者的锁定期时长。
● 对外部投资者的份额应设置不少于3个月(90)天的“硬锁”或“软锁”。
锁定期灵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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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私募运营通(CBS)提供了灵活的锁定期设置功能,使管理人能够根据具体需求为不同投资者设定个性化的锁定条件。
在设置产品锁定期时,管理人可以选择单次或连续锁定模式,并设置份额起算日及计算规则。此外,系统还支持设定管理人和员工跟投至少6个月的要求。
基于这些配置,在进行份额查询、交易明细分析以及确定投资者可赎回份额时,系统将依据当前设定自动完成相关计算。
同时,系统支持管理人查询掌握每位投资者详细的份额持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份额持有天数、锁定开始日期、锁定结束日期以及可赎回开放日等关键数据点,有助于管理人全面掌握各份额的赎回限制状态,从而更有效地管理和优化产品的流动性。
员工跟投信披要求
第六条......基金投资者仅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宣传、销售、排名时,应当一并披露该情况。
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基金业绩披露制度,包括可展示的业绩范围、业绩展示要求、提供业绩的部门、对外披露前的合规审查、对已披露内容的监测等。《运作指引》中也对信披方面有了更细致的要求:
(一)可以对外展示的基金业绩
(二)披露基金业绩的对象
(三)可以展示和传递基金业绩的主体
(四)展示基金业绩的要求
根据上述要求,如果一只私募基金只面向内部人员募资(比如私募管理人、股东、合伙人、实控人、员工等),需对外披露说明这只基金的投资人范围,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信息披露全面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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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私募运营通(CBS)提供强大的门户展示功能,支持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需求及不同披露对象,灵活选择并展示相关信息。针对仅面向内部人员(如管理人、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及员工等)募集的基金产品,系统支持“产品特别说明”展示项。
管理人可在后台自定义说明标题和内容,例如设置为:“本基金投资者仅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员工”或其他个性化备注。完成设置后,该说明将清晰展示在投资者前端页面,确保信息透明、披露合规。
通过这一功能,i私募运营通帮助管理人实现更全面、更定制化的信息披露服务。
员工跟投热门问题
1、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中含员工跟投,跟投员工能否减资或转让基金份额?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私募股权基金备案完成后,投资者不得赎回或者退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前述赎回或者退出:
(1)基金封闭运作期间的分红;
(2)进行基金份额转让;
(3)投资者减少尚未实缴的认缴出资;
(4)对有违约或者法定情形的投资者除名、替换或者退出;
(5)退出投资项目减资;
(6)中国证监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跟投应当遵守上述规定。
2、管理人的兼职员工能否视为员工进行跟投?
若该员工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要求的管理人兼职高管,与管理人签署劳动合同、近期由管理人发放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工资,该员工将被认定为实际在管理人处履职,进而认定其为员工跟投。
此处延伸一个话题,劳务派遣员工原则上也不能适用员工跟投政策。
3、私募基金投资者中只有管理人及其员工,该基金能否备案?
私募基金投资者中只有管理人及其员工,无外部募集行为,不属于私募基金备案范围。
4、员工跟投平台是否可以备案成基金?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员工跟投平台不属于私募基金备案范围。
5、私募管理人跟投员工是否需要签署风险揭示书和问卷调查?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可以豁免提供如下材料:
(1) 风险调查问卷
(2)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3) 投资者信息表
(4) 投资者及产品风险匹配告知书
(5) 风险揭示书
(6) 合格投资者资产证明
(7) 24小时冷静期及冷静期回访
6、私募管理人跟投员工需不需要双录?
如果该跟投员工为普通投资者,需要录音或录像;如跟投员工为专业投资者,则可以豁免双录。
7、员工跟投能否设置AB类份额?对于员工跟投在基金中的占比和金额是否有限制?
基金设置不同类别份额的,基金合同中需约定不同类别份额的划分标准,划分标准要具体、清晰、可执行。对于员工跟投在基金中的占比和金额没有限制。
8、管理人的风控负责人能否进行员工跟投?
管理人的风控负责人作为管理人的全职员工,可以进行员工跟投。
9、管理人母子公司的员工能否视为员工进行跟投?
管理人母子公司的员工未直接与管理人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视为管理人员工进行跟投,不能豁免合格投资者要求。
10、管理人的股东能否视为员工进行跟投?
管理人的股东如是管理人的全职员工或符合兼职员工跟投标准的,可视为员工进行跟投;反之,不能视为管理人员工进行跟投,按普通投资者认定。
11.员工离职后的份额如何处理?
针对离职员工持有的基金份额,目前的处理方式其实已经比较明确了。离职后,私募机构员工身份消失,本质上已经不符合员工跟投的要求,所以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进行合格投资者认证
如果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补充相关材料以后,可以继续持有,并且起投金额最好也补充至100万元;
二是赎回或者份额转让
私募证券基金可以让离职员工在最近一个开放日赎回,但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为封闭运作,员工离职时大概率会遇到无法赎回的情况,因此最好是将持有的基金份额转让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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