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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来到中国工作,同时中国企业也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在此背景下,境内非居民薪资汇出和国内企业对外支付员工薪酬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基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等相关政策法规,回顾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外汇业务管理规定,探讨在当下监管背景下,上述两种业务场景存在的痛点和难点,并提出新的实践路径共各位参考。
本文框架
一、个人外汇业务政策依据
二、个人外汇业务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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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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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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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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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现钞
三、个人外汇业务国际收支申报
四、境内个人薪酬结汇与境外个人薪酬购汇
五、传统的跨境人才雇佣及薪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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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雇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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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外包模式
六、优化的跨境人才雇佣及薪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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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业务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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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税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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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跨境雇佣体验
一、个人外汇业务政策依据
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
境内个人 – 境内个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
境外个人 – 境外个人指持有外国护照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士),以及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同胞。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个人、持有中国护照并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个人办理外汇业务参照境外个人管理。

二、个人外汇业务
个人外汇业务的主体分为居民个人(境内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境外个人)。
从业务交易类型来看,具体包括购汇、结汇、外汇收支,以及外币现钞等四个方面,以下为要点总结:
(一)个人购汇:个人用人民币按当时汇率兑换成等值外汇的行为。
年度计算:年度指的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便利化额度不得跨公历年度使用,对于上一年度未使用或未用完的额度不得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境内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时,应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个人结汇:个人将持有的外汇卖出,按当时汇率兑换成等值人民币。
常见的结汇用途证明材料:
房租类支出:经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就医、学习支出:境内医院或学校的收费证明。
(三)个人外汇收支
(四)个人外币现钞
三、个人外汇业务国际收支申报
(一)国际收支相关概念
1. 居民/非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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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按注册地国家或地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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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按照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确定。
2. 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办理收付款业务的非中国居民
3. 申报主体:发生涉外收付款业务的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
4. 基础信息:必须从银行自身系统采集的,主要包括:①收付款人名称②主体标识码/身份证件号码③币种及金额
5. 申报信息:通过纸质或电子凭证或外管平台互联网版填写的,主要包括:①回收付款人常驻国家或地区②国际收支交易编码③交易附言。
6. 申报号码:银行按外汇局要求编制的号码,共22位,第1-12位为金融机构标识码,第13-18位为该笔涉外收入款的货记客户日期或涉外付款的支付日期、(YMMDD)、第19-22位为流水码。
(二)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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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付款时,应通过经办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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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收付款。其中,除经常项目管理和资本项目管理有明确要求外,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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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与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收付款,由境内居民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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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应由经办银行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和要求代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且无需填写涉外收付纸质凭证。
(三)申报规则

(四)申报流程
(五)申报代码
个人外汇业务国际收支申报代码(也称为国际收支代码)是指在进行外汇业务时,用于申报国际收支的特定编码。这些代码由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制定,用于分类和记录各种国际收支活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个人外汇业务国际收支申报代码及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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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收入申报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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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20 - 工资和薪金收入(包括境外支付的工资和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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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30 - 退休金、养老金和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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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40 - 红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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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50 - 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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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60 - 个人转移收入(包括赠与、遗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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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70 - 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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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80 - 其他个人收入(包括竞赛奖金、遗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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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支出申报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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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0 - 工资和薪金支付(包括向境外支付的工资和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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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20 - 退休金、养老金和社会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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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30 - 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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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40 - 个人转移支出(包括赠与、遗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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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50 - 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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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60 - 学费、培训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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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70 - 生活费支出(包括境外留学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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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80 - 旅游支出(包括境外旅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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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90 - 医疗、健康和社会保障支出
四、境内个人薪酬结汇与境外个人薪酬购汇
2021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
优化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结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结汇”字样。
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购汇”字样。
五、传统的跨境人才雇佣及薪资方案


(一)名义雇佣模式:
境内用工企业自行完成资金出境并向境外名义雇主付款。用工企业为境外时,申报入境工作由境内人力机构完成。
总成本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增值税(出境由用工方代缴,入境由名义雇主完成) +员工当地税费 +电汇费
时效性:国际电汇T+3~T+14 + 当地清算T+0/1,且中间状态不可查
(二)人力外包模式
境内用工企业先行成立境外主体且自行解决资金出境,反之亦然。
总成本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增值税(出境由用工方承担;入境由其国内主体/境内人力机构承担) + 电汇费
时效性:国际电汇T+3~T+14 + 当地清算T+0/1,且中间状态不可查
六、优化的跨境人才雇佣及薪资方案
优化的跨境人才雇佣及薪资方案主要体现在业务的合规性、税务成本,以及跨境雇佣体验上。
(一)提升业务合规性
由人力资源企业负责按合作银行的合规要求,提交出入境申报材料及相关系统对接工作。
(二)优化税务成本
基于佣金代付模式替换原B2B雇佣模式。由人力资源平台向用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差额发票,保证用工单位正常入账且不再由员工个人/用工单位承担全额票点。
(三)优化跨境雇佣体验
用工企业与人力资源平台的资金交割及票据均在本地完成且合规材料的要求统一、明确,让企业的跨境雇佣体验本地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