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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这家私募因“账目不清”、无关资金往来被“判死刑”,中基协出手注销!
规则的红线,不容触碰。
私募圈再响警钟!11月2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一则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广东B*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B*”)作出“取消会员资格,撤销管理人登记”的顶格处罚。这相当于直接宣判了这家私募的“死刑”。
协会列出的七大违规行为,堪称一部私募机构“踩雷”教科书,尤其是“存在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资金往来”,值得所有同行高度警惕。
一、七宗罪:条条触碰监管红线
经查,广东B*存在的问题可谓“触目惊心”:
基础制度缺失:未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就已失守。
投资者核查形同虚设:允许投资者通过合伙企业投资,但未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为风险埋下隐患。
损害基金利益:利用管理的基金产品,以明显偏离市价的方式买入股票,只为解决第三方个人的资金周转需要,直接损害了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
隐瞒利益冲突: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个人账户先低价买入某股票,随后其管理的基金高价接盘,实际控制人再高价卖出获利。这一典型的利益输送行为,并未向投资者披露。
【核心罪状】从事无关业务,资金往来混乱:公司审计报告显示,存在对多家公司的应收、应付款项,这些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冲突的资金往来,严重违背了私募机构专业运营的原则。
岗位混同:合规风控负责人竟亲自下场从事交易,风控体系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荡然无存。
募集程序儿戏:风险测评问卷中直接标注分值及答案,暗示投资者如何答题,使得风险测评流于形式。
二、申辩无效:监管态度坚决
面对指控,广东B*虽承认大部分事实并承诺整改,辩称若被撤销登记将“无法进行整改”,请求从轻处理。
然而,中基协的态度异常坚决:驳回申请,维持原判。
协会明确指出,广东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已对事实作出认定,且当事人对违规事实予以承认。监管的立场清晰可见:事后补救不能成为免除重罚的理由,合规经营必须是常态,而不是“东窗事发”后的临时抱佛脚。
三、警示与启示:私募路上的“红灯区”
广东B*的案例为整个私募行业敲响了警钟:
“私募姓私”,不得沦为“信贷公司”:第五项违规“存在应收、应付款项”是本次处罚的一个核心看点。这强烈暗示私募管理人可能存在挪用基金财产、进行非私募业务的借贷或垫资等严重违规行为。私募管理人的核心职责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任何与基金管理无关的资金往来都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利益输送是“死罪”:利用基金产品为个人或关联方牟利,是监管严厉打击的行为,一旦坐实,几乎没有回旋余地。
合规无小事,架构是根基:从关联交易制度到穿透核查,从岗位隔离到规范募集,基础性合规工作看似繁琐,却是机构长久生存的基石。任何环节的缺失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监管“零容忍”态度明确:对于存在多重严重违规、特别是涉及利益输送和无关业务往来的机构,监管将果断出手,坚决清出市场,以儆效尤。
结语: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仅是商业机构,更肩负着投资者的信任与重托。广东B*的结局警示我们,任何试图挑战监管底线、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终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回归本源、坚守合规,才是私募行业的唯一正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