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禁止“外带食品”属侵权行为
来源:新华网
内蒙古CGV星聚汇影城呼和浩特中山路店,工作人员不许拎有外带食品的观众入内。一些观众很不满意,但为了顺利入场,只好忍气吞声先去寄存外带食品。、 对此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表示,该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应该予以制止。
影院属于经营文化产品的企业,无限制或要求观众行为的权利,因此“谢绝外带食品”等规定是单方面约定。
“消费者从影票购入时起,即与影院形成消费合同法律关系,观影是该合同的主要内容。”内蒙古慧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献华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协商一致的协议,影票背后的“谢绝外带食品”等字眼是影院单方设定的内容,是强加给消费者的“霸王条款”,属无效条款。
如果影院以观众带外购食品为由,限制或拒绝持票人进入影院观影,导致消费者无法顺利观影的,这是对持票人合法消费权的侵害,属侵权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
人大代表谈综艺电影:为什么不能拍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爸爸去哪儿》、《奔跑吧,兄弟》等中国内地热门电视综艺节目因改编搬进影院取得高票房,而遭受电影业内人士和广大网友的热议。
2014年大年初一上映的《爸爸去哪儿》,拍摄周期仅有5天时间,却收获了近7亿元人民币。《奔跑吧兄弟》在今年年初上映5天票房就逼近3亿元。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文联副主席龙红谈及现今热门的“综艺电影”话题时反问记者:“为什么综艺节目就不能拍成电影?”
龙红表示,“我认为这种问题不用去太较真,只要它敢放到影院去,它就一定有它的制作成本,制作商他敢去制作,成本收得回来,观众愿意去买得看,我觉得这就是市场的需要。”
龙红认为,“电影只是一种制作方式,或许有些综艺节目,你在看电视的时候它冲击力不够,但在影院里看,它有那种音响和那种环境,整个感受起来身临其境,像看大片一样,这也没有什么可排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