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归属
关于“非遗”,往往侧重于个别少数民族的、特别是濒临消亡的人口基数小的民族文化的抢救,这当然是“非遗”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能不能突破个别民族、局部区域、特定时间、某个行业的“非遗”,在中华民族的宏大叙事中,去发掘对56个民族的大家庭成员有普遍影响,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遍覆盖,不分男女、贫富、行业、信仰等差别在全社会广泛适应的“非遗”呢?
“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突出的是非物质的属性,更多的是强调不依赖于物质形态而存在的品质。但在物欲横流、精神空间被严重挤压的当今社会,“非遗”同样不可避免地在申报过程中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物化包装的态势、突破物质形态的藩篱和局限、保持“非遗”的非物质特征,是尊重本民族祖先留下的遗产的必要态度。
“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
“非遗”,都有着浓厚的文以化人的礼乐作用,大部分是先辈在劳动、生活中产生的对忧乐、生死、婚配、祖先、自然、天地的敬畏与态度的表达,是满足人的自然需求、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活态文化。其实用性,也表现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但现实保护中,我们对遗产的文化品质在不断消解,功利性目的越来越突出,甚至“非遗”的留存、申报乃至保护,都有着强烈的利益驱动,不仅是个人的需要,还有当地政府的助推,使得申遗工作变成了本地的广告、旅游的宣传、增值的途径。更有甚者,“非遗”的申报就是一个异化的过程、商品化的过程、去神圣化的过程、从文化常态中剥离的过程。没有经济利益的冲动,有多少人会从文化本位上关注“非遗”?

《川味中国》杂志是以“大川味”文化为主线,深度、全面介绍具有典型川味人文、地理、美食、旅游、特色产品的综合性刊物。讲述“这里有巴适的川味”,阐释“这里是资格的四川”。国内统一刊号:CN11-5569/C,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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