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火边子的发明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后来只用水牛后腿上的“股二、股四牛”,这样的肉一头牛只得10到15公斤。有鉴于一些人使用死牛的这种现状,后来大盐商李庶咸出任皮局局士(相当于管理局长)时,就坚持把死牛掩埋,只将其皮子制作为皮席。这个过程中,也形成了当地口语中“扯皮”、“扯筋”的特有含义。

李庶咸的阔气在当时超过了一般的州官,在饮食方面也是奢华而求极端的。他当时与陕西盐商多有往来,秦商从陕带了很多绵羊来自流井,李庶咸在三多寨特修建羊圈,请专人以玉米、盐巴炒豆来喂养。到冬至,个个膘肥肉多。于是他排开烫皮羊全席,动辄几十道菜,八宝羊肉、粉蒸羊肉、佳味羊肉、雪花羊肉、扎板羊肉,乃至烤羊肉、叉烧羊肉等等,穷其想像,庖厨尽力为之。值得一提的是一道叫“炸羊尾”的菜,非大尾羊而不可为,味道似油非油,似肉非肉,引得大人物们交口称赞。本地普通人家自然不可能获得李庶咸的邀请,只好自己试验,竟用猪边油来代替,东施效颦,画虎不成反类犬了。如今,那些咋咋呼呼的小河帮馆子,怕是不知道“炸羊尾”为何物吧。

美字“从羊从大”,本义为“甘”。美字的结构是“羊”和“大”的组合。显然,它表达了中国古代人对“羊大”的感受。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感受并不来自羊的体形的肥硕,而仅仅限于对羊的味觉上的感受。这从“美”的本义是“甘”可得到证明。而“甘”又是什么呢,“甘”者,“从口含一”也;也就是说,口含食物,或用口去尝食物,可以产生“甘”。由这种味觉的感受引伸开去,中国文字中的“甘”又同时有“悦”“乐”“快”的意思。但当地人没有这么文雅,他们只说,到味!巴适!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