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简史
1945年8月10日,日本政府向中国、苏联、美国、英国四国政府发出请降照会,同意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颁布日本停战诏书,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以广播《停战诏书》的形式,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
1945年9月2日,日本无条件投降签字仪式在停泊于日本东京湾美国的“密苏里”号战列舰上举行,日本代表首先在投降书上签字正式无条件投降,徐永昌代表中国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上签字确认,苏美英等9国代表在日本投降书上签字。

1945年9月3日,中国国民政府下命举国庆祝,放假1天,悬旗3天,并从第二年开始以每年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全中国人们举国欢庆抗日战争取得伟大胜利。
1945年9月9日,中国战区日军投降签字仪式在南京举行。
194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将每年8月15日确立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1951年8月,政务院发布通告,又将抗战胜利纪念日改为9月3日。
2014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8月15日、9月3日……这些日子代表着中国赢得近代以来反抗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中国人民经过十四年浴血奋战,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终于打败日本侵略者。

